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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纳米石墨/再生纤维素共混纤维及其制备方法

功能性纳米石墨/再生纤维素共混纤维及其制备方法

IPC分类号 : D01F2/08;D01D1/02;D01D5/06

申请号
CN201310076167.1
可选规格
  •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 法律状态: 有权
  • 申请日: 2013-03-11
  • 公开号: CN103160945A
  • 公开日: 2013-06-19
  • 主分类号: D01F2/08
  • 专利权人: 青岛大学,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功能性纳米石墨/再生纤维素共混纤维及其制备方法,将纳米石墨加入到质量浓度为1-2%的羧甲基纤维素钠溶液中,调节pH值为7-11,超声分散5-30分钟,再加入质量浓度为1-2%的海藻酸钠水溶液,超声分散5-30分钟,得到悬浮的纳米石墨溶液;共混纺丝液的制备:分散均匀的纳米石墨溶液加入到再生纤维素溶液中,进行共混、过滤,得到共混纺丝液;共混纤维的制备:通过湿法纺丝工艺进行纺丝,得到纳米石墨/再生纤维素共混纤维,通过用纳米石墨与再生纤维素纤维共混,纳米石墨粒子均匀分散于共混纤维中,不仅体现再生纤维素纤维的性能,还能体现纳米石墨粉超高导电性和导热及防火阻燃等特性,各项性能优良;生产工艺简单,易于操作,产量较高。

功能性纳米石墨/再生纤维素共混纤维及其制备方法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专利买卖交易资料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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