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音乐教学的便携式乐谱架,涉及乐谱架技术领域,包括支架和固定装置,所述支架的表面设有固定装置,所述固定装置包括连接柱,所述连接柱的一端和支架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柱远离支架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矩形块,所述矩形块远离支架的一端设有开口,所述矩形块的开口端一端固定连接有连接块。本实用新型,此时再松开滑块,此时第一弹簧将挡板弹回原位,使得挡板将滑块向弹片方向弹去,使得弹片和挡片表面的槽相卡接,从而将支撑腿固定在矩形块内,从而得以解决了传统的乐谱架没有固定装置,导致无法将乐谱架底端的支撑腿固定,从而使得在搬运时支撑腿会散开,从而给搬运乐谱架增加了困难的问题。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音乐教学的便携式乐谱架,包括支架(1)和固定装置(5),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1)的表面设有固定装置(5),所述固定装置(5)包括连接柱(501),所述连接柱(501)的一端和支架(1)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柱(501)远离支架(1)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矩形块(508),所述矩形块(508)远离支架(1)的一端设有开口,所述矩形块(508)的开口端一端固定连接有连接块(503),两个所述连接块(503)彼此靠近的一端滑动连接有滑块(504),所述滑块(504)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弹片(505),所述矩形块(508)开口端的另一端开设有放置槽(511),所述放置槽(511)的内部设有两个挡片(506),两个所述挡片(506)以放置槽(511)的中心轴对称分布,所述挡片(506)的一端和放置槽(511)固定连接,所述挡片(506)的一端开设有槽,且槽的大小和弹片(505)的大小相匹配,所述放置槽(511)的内壁固定连接有两个第一弹簧(510),所述第一弹簧(510)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挡板(50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音乐教学的便携式乐谱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矩形块(508)的两端均滑动连接有滑杆(507),所述滑杆(507)穿过矩形块(508)进入放置槽(511)内部,所述滑杆(507)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一弹簧(510),所述第一弹簧(510)的另一端和矩形块(508)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音乐教学的便携式乐谱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1)的表面固定连接有连接柱(501),所述连接柱(501)远离支架(1)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卡块(502),所述卡块(502)呈“C”字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音乐教学的便携式乐谱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1)的一端固定连接有靠板(2),所述靠板(2)的表面夹持有书,所述靠板(2)的一端设有夹持装置(6),所述夹持装置(6)包括四个静夹板(62),且四个静夹板(62)两两一组以靠板(2)的中心轴对称分布,所述静夹板(62)的一端和靠板(2)固定连接,所述静夹板(62)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块(61),所述固定块(61)的一端均滑动连接有动夹板(65),所述动夹板(65)的一端和靠板(2)相贴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用于音乐教学的便携式乐谱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夹板(65)靠近靠板(2)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二弹簧(64),所述第二弹簧(64)的另一端和静夹板(62)固定连接,且两个动夹板(65)的表面均固定连接有连接杆(63)。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音乐教学的便携式乐谱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1)远离靠板(2)的一端螺纹连接有连接套圈(3),所述连接套圈(3)的底端转动连接有三个支撑腿(4)。
一种用于音乐教学的便携式乐谱架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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