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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公路限高架

一种公路限高架

IPC分类号 : E01F13/00,E01F9/00

申请号
CN201921655141.1
可选规格
  •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专利
  • 法律状态: 有权
  • 申请日: 2019-09-30
  • 公开号: 210946584U
  • 公开日: 2020-07-07
  • 主分类号: E01F13/00
  • 专利权人: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调节公路限高架,属于公路设施技术领域。包括:固定杆、升降杆、固定连杆、红外线探测器、报警器、标识牌、电子屏、可伸缩连杆、带钩螺栓、弹簧、警示贴、底座、刻度、蝶形螺杆组成。该公路护栏主要应用于需要有限高要求的道路,当车辆到达限高架附近后,既可以帮助司机正确判断车辆是否可以通过,又可以防止车辆不慎撞击后造成损坏的多功能公路限高架。

权利要求

1.一种公路限高架,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底座,以及固定在两个底座上的固定杆,所述固定杆为空心结构,所述固定杆内套有升降杆,所述固定杆外壳设有蝶形螺杆,所述蝶形螺杆用于对升降杆的升降进行固定,两个所述升降杆之间设有固定连杆和可伸缩连杆,所述固定连杆与所述升降杆相连,所述可伸缩连杆通过弹簧连接在所述固定连杆上,且所述固定连杆两端设置有红外线探测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路限高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升降杆上设有刻度。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路限高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连杆和可伸缩连杆上贴有警示贴,所述警示贴上覆盖有荧光层。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路限高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连杆和可伸缩连杆之间设置有警示牌。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路限高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可伸缩连杆两端设有正反螺纹。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公路限高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底座为金属块或水泥块。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公路设施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调节公路限高架。

背景技术

目前,我国交通运输业正在快速发展中,为了避免一些大型载重车辆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桥梁上或隧道内行驶,对公路、桥梁造成不必要的破坏,需要对这些路段进行限高架的布置,限制超出道路标准要求车辆驶入公路,避免超重火车对公路道路的损坏。如果有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特殊情况,在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可对限高杆进行高度调节;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以利于保护公路,为达到以上目的很多公里都安装的限高或限宽架,现有的限高或限宽架存在如下技术缺陷:

(1)功能单一,只有限高或限宽的功能;

(2)限高架的横梁一般为固定式设计,司机在判断不清或视线不好的情况下容易冲撞限高架,引发交通事故。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既可以帮助司机正确判断车辆是否可以通过,又可以防止车辆不慎撞击后造成损坏的多功能公路限高架。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公路限高架,包括两个底座,以及固定在两个底座上的固定杆,所述固定杆为空心结构,所述固定杆内套有升降杆,所述固定杆外壳设有蝶形螺杆,所述蝶形螺杆用于对升降杆的升降进行固定,两个所述升降杆之间设有固定连杆和可伸缩连杆,所述固定连杆与升降杆相连,可伸缩连杆通过弹簧连接在所述固定连杆上,所述弹簧适于在车辆超高撞击时发生形变缓冲,所述固定连杆两端设置有红外线探测器,当车辆高度超过规定限高时,固定连杆上方设置的电子屏就会提醒车辆司机不能通过此路段的信息。

可选地,在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公路限高架中,所述升降杆上设有刻度,有利于对高度限制的精确调节。

可选地,在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公路限高架中,固定连杆和可伸缩连杆上贴有警示贴,警示贴上覆盖有荧光层,有利于光线不好的情况下对司机的警示。

可选地,在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公路限高架中,所述固定连杆和可伸缩连杆之间设置有警示牌。

可选地,在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公路限高架中,所述可伸缩连杆两端设有正反螺纹,用于弹簧的安装与预紧。

可选地,在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公路限高架中,所述底座为金属块或水泥块。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能够通过升降杆调节限高的高度;本实用新型有有红外线探测器,当车辆高度超过规定限高时,会通过电子屏提醒车辆司机超出路段限制高度的信息;本实用新型可伸缩连杆上连接有弹簧,在车辆超高撞击时弹簧发生形变缓冲,防止限高架对车辆的损坏,避免交通事故。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说明

为了实现上述以及相关目的,本文结合下面的描述和附图来描述某些说明性方面,这些方面指示了可以实践本文所公开的原理的各种方式,并且所有方面及其等效方面旨在落入所要求保护的主题的范围内。通过结合附图阅读下面的详细描述,本公开的上述以及其它目的、特征和优势将变得更加明显。遍及本公开,相同的附图标记通常指代相同的部件或元素。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带钩螺栓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杆 2、升降杆 3、固定连杆 4、红外线探测器 5、报警器 6、标识牌 7、电子屏 8、可伸缩连杆 9、带钩螺栓 10、弹簧 11、警示贴 12、底座 13、刻度 14蝶形螺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公路限高架,包括两个底座11,以及在两个底座11上固定的固定杆1,固定杆1为空心结构,固定杆1内套有升降杆2,固定杆1外壳设有蝶形螺杆14,蝶形螺杆14用于对升降杆2的升降固定,两升降杆2之间设有固定连杆3和可伸缩连杆8,固定连杆3与升降杆2相连,可伸缩连杆8通过带钩螺栓9和弹簧10连接在固定连杆3上,固定连杆3两端设置有红外线探测器4,当车辆高度超过规定限高时,首先是报警器5进行报警提醒,然后固定连杆上方设置的电子屏7进一步通过文字显示提醒车辆司机不能通过此路段的信息。

当车辆靠近限高架时,红外线探测器4探测处车辆不能通过时,报警器5在发出警报声的同时电子屏7也会通过文字来提示后来车辆此次需要绕行。

通过升降杆调节限高的高度;当车辆高度超过规定限高时,利用红外线探测器4,通过报警器5提醒,并通过电子屏7提醒车辆司机超出路段限制高度的信息;可伸缩连杆8上连接有弹簧,在车辆超高撞击时弹簧发生形变缓冲,防止限高架对车辆的损坏,避免交通事故。

升降杆上设有刻度13,有利于对高度限制的精确调节。

固定连杆3和可伸缩连杆8上,贴有警示贴11,警示贴上覆盖有荧光层,有利于光线不好的情况下对司机的警示。

两连杆之间设置有标识牌6。

可伸缩连杆8两端有正反螺纹,当转动可伸缩连杆8时,带钩螺栓9会逐渐被旋入,进而使得弹簧10被拉紧,当横向游隙调节好后,通过锁紧螺母15进行固定。底座为金属块或水泥块。

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本说明书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连接”、“固定”等均应做广义理解。此外,术语“上”、“下”、“内”、“外”、“顶”、“底”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单元必须具有特定的方向、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具体实施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在此处所提供的说明书中,说明了大量具体细节。然而,能够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被实践。在一些实例中,并未详细示出公知的方法、结构和技术,以便不模糊对本说明书的理解。

一种公路限高架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专利买卖交易资料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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