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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警示信号协同的行人感知路侧系统

一种警示信号协同的行人感知路侧系统

IPC分类号 : G08G1/005,G08G1/07,G08G1/095,G08G1/01

申请号
CN202022138439.4
可选规格
  •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专利
  • 法律状态: 有权
  • 申请日: 2020-09-25
  • 公开号: 212847147U
  • 公开日: 2021-03-30
  • 主分类号: G08G1/005
  • 专利权人: 长安大学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警示信号协同的行人感知路侧系统,属于交通路口安全警示技术领域。视频监测设备对人行道通行路口进行实时图像采集,并将采集得到的图像信息传输给主控单元;主控单元对接收到的图像信息进行处理,当检测到有行人进入人行道时,主控单元控制警示信号单元闪烁,警示车辆人行道上正有行人通过并做出礼让,避免因人车抢道或驾驶员视野出现盲区无法及时发现行人而引发交通事故,协同人车通行。本实用新型系统能够有效保障行人的优先通行权,提高人车冲突点的协同通行效率;利用交通语言建立“车让人”的交通理念,发展文明交通。

权利要求

1.一种警示信号协同的行人感知路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环境感知模块,包括视频监测设备(6),用于实时获取人行道通行路口的图像信息,并将图像信息传输给主控单元;

主控单元,包括控制主板、背板、相位板、I/O板和系统电源,用于对获取的图像信息进行处理,并根据处理的结果对警示信号单元进行控制;

警示信号单元,包括自下而上依次安装在路灯杆上(2)的指路标志(3)、爆闪灯(4)和注意行人标志(5),以闪烁黄灯的方式来警示往来车辆礼让行人;

工作时,视频监测设备(6)对人行道通行路口进行实时地图像采集,并将采集得到的图像信息传输给主控单元;主控单元对接收到的图像信息进行处理,当检测到有行人进入人行道时,主控单元控制警示信号单元中各标志灯的闪烁,警示往来车辆人行道上正有行人通过并使其做出礼让;当检测到行人安全通过人行道时,主控单元控制警示信号单元停止闪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信号协同的行人感知路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相位板包括相位板扩展CPLD、电压互感器、光电传感器以及依次连接的放大器、滤波器和模数转换器,所述的模数转换器与相位板扩展CPLD连接,所述的电压互感器与放大器连接,所述的光电传感器通过滤波器与相位板扩展CPLD连接,所述的相位板扩展CPLD通过控制主板的扩展CPLD与控制主板连接,所述的电压互感器和光电传感器分别与警示信号单元电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信号协同的行人感知路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指路标志(3)、爆闪灯(4)和注意行人标志(5)内部均安装有LED灯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信号协同的行人感知路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信号单元还包括安装在道路两侧的地灯(1),所述地灯(1)间隔设置在人行道两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警示信号协同的行人感知路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地灯(1)内部安装有LED灯管。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信号协同的行人感知路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监测设备包括安装在道路两侧的路灯杆(2)上的摄像头及摄像头外部的屏蔽层。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警示信号协同的行人感知路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设有若干个,若干个摄像头呈环形布置,以观测到路口每个方向。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信号协同的行人感知路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境感知模块还包括与主控单元电连接的红外对射桩(7),所述红外对射桩(7)设有四个,分别设置在人行道的两边;

工作时,有行人经路口外进入人行道时,红外对射桩(7)将感应到的人体的红外信号传输至主控单元。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警示信号协同的行人感知路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对射桩(7)中分散设有两个红外传感器(8)。

一种警示信号协同的行人感知路侧系统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专利买卖交易资料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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