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整理装置,公开了一种法律文件资料整理装置,其包括机体、板壳、固定块和顶板;机体顶端的左侧连接有固定块,机体顶端的中部开设有收纳槽,机体顶端的右侧固定有板壳,且板壳设置有两组,机体的顶部放置有顶板,顶板的内部开设有杆槽,且杆槽的内部插接有杆柱,杆柱的左端固定有螺纹头,杆柱的右侧固定有转把;固定块的内壁开设有螺纹槽,机体底端的四角均固定有支撑座,机体的前侧开设有板槽,且板槽内壁的四角均固定有磁铁,板槽的内部放置有支撑板。本实用新型通过机体的内部开设有收纳槽,利于对重要的文件资料进行收纳整理,避免文件找寻时的丢失,同时设置快速锁定机构,利于对文件进行锁定保护。
权利要求
1.一种法律文件资料整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机体(1)、板壳(3)、固定块(8)和顶板(4);
机体(1)顶端的左侧连接有固定块(8),机体(1)顶端的中部开设有收纳槽(15),机体(1)顶端的右侧固定有板壳(3),且板壳(3)设置有两组,机体(1)的顶部放置有顶板(4),顶板(4)的内部开设有杆槽(5),且杆槽(5)的内部插接有杆柱(6),杆柱(6)的左端固定有螺纹头(10),杆柱(6)的右侧固定有转把(7);
固定块(8)的内壁开设有螺纹槽(9),机体(1)底端的四角均固定有支撑座(2),机体(1)的前侧开设有板槽(11),且板槽(11)内壁的四角均固定有磁铁(14),板槽(11)的内部放置有支撑板(12),支撑板(12)的表面设置有书写白板(1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文件资料整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杆槽(5)内部的两端均设置有轴承(16),轴承(16)的外圈壁固定于杆槽(5)的内壁处,杆柱(6)的外壁固定于轴承(16)的内圈壁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文件资料整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支撑板(12)为金属材质,支撑板(12)与磁铁(14)为磁性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文件资料整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螺纹头(10)与螺纹槽(9)的螺纹尺寸相匹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文件资料整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板壳(3)呈倒L形状,顶板(4)位于两组板壳(3)之间。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整理装置,尤其涉及一种法律文件资料整理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法律文件一般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协议、合同、章程、标书等文件都属于法律文件。
而现有的文件进行整理时,就只是简单的对文件进行收纳,并放置在收纳柜或直接摆放在文件堆中,在找寻时容易导致文件错乱,特备时对重要文件的拿取收纳时,若不具备较好的整理效果,就很容易导致文件的丢失,造成巨大的损失,对为了解决上述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我们提出一种法律文件资料整理装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法律文件资料整理装置,通过机体的内部开设有收纳槽,利于对重要的文件资料进行收纳整理,避免文件找寻时的丢失,同时设置快速锁定机构,利于对文件进行锁定保护,解决了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法律文件资料整理装置,包括机体、板壳、固定块和顶板;
机体顶端的左侧连接有固定块,机体顶端的中部开设有收纳槽,机体顶端的右侧固定有板壳,且板壳设置有两组,机体的顶部放置有顶板,顶板的内部开设有杆槽,且杆槽的内部插接有杆柱,杆柱的左端固定有螺纹头,杆柱的右侧固定有转把;
固定块的内壁开设有螺纹槽,机体底端的四角均固定有支撑座,机体的前侧开设有板槽,且板槽内壁的四角均固定有磁铁,板槽的内部放置有支撑板,支撑板的表面设置有书写白板。
优选的,杆槽内部的两端均设置有轴承,轴承的外圈壁固定于杆槽的内壁处,杆柱的外壁固定于轴承的内圈壁中。
优选的,支撑板为金属材质,支撑板与磁铁为磁性连接。
优选的,螺纹头与螺纹槽的螺纹尺寸相匹配。
优选的,板壳呈倒L形状,顶板位于两组板壳之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通过机体的内部开设有收纳槽,利于对重要的文件资料进行收纳整理,避免文件找寻时的丢失,同时设置快速锁定机构,利于对文件进行锁定保护。
2、本实用新型通过支撑板与磁铁为磁性连接,快速的取出和安装书写白板,将支撑板前侧设置的书写白板进行资料信息的书写,便于下次拿取时的找寻。
3、本实用新型杆柱通过轴承与杆槽的内部相连接,从而在杆柱进行旋转时,杆柱旋转时将利于保证杆柱旋转时的润滑。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法律文件资料整理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法律文件资料整理装置的机体顶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法律文件资料整理装置的机体前侧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法律文件资料整理装置的杆槽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法律文件资料整理装置的机体右侧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体;2、支撑座;3、板壳;4、顶板;5、杆槽;6、杆柱;7、转把;8、固定块;9、螺纹槽;10、螺纹头;11、板槽; 12、支撑板;13、书写白板;14、磁铁;15、收纳槽;16、轴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设置”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相连、设置,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设置,或一体地连接、设置;本实用新型中提供的用电器的型号仅是参考,可以通过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更换功能相同的不同型号用电器,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参照图1-5,一种法律文件资料整理装置,包括机体1、板壳3、固定块8和顶板4;
机体1顶端的左侧连接有固定块8,机体1顶端的中部开设有收纳槽15,机体1顶端的右侧固定有板壳3,且板壳3设置有两组,机体1的顶部放置有顶板4,顶板4的内部开设有杆槽5,且杆槽5的内部插接有杆柱6,杆柱6的左端固定有螺纹头10,杆柱6的右侧固定有转把7;
固定块8的内壁开设有螺纹槽9,机体1底端的四角均固定有支撑座2,机体1的前侧开设有板槽11,且板槽11内壁的四角均固定有磁铁14,板槽11的内部放置有支撑板12,支撑板12的表面设置有书写白板13。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通过机体1的内部开设有收纳槽15,利于对重要的文件资料进行收纳整理,避免文件找寻时的丢失,同时设置快速锁定机构,利于对文件进行锁定保护。
其中,杆槽5内部的两端均设置有轴承16,轴承16的外圈壁固定于杆槽5的内壁处,杆柱6的外壁固定于轴承16的内圈壁中。
其中,支撑板12为金属材质,支撑板12与磁铁14为磁性连接。
其中,螺纹头10与螺纹槽9的螺纹尺寸相匹配。
其中,板壳3呈倒L形状,顶板4位于两组板壳3之间。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旋转转把7,转把7带动杆柱6位于杆槽5 内设置的轴承16中旋转,杆柱6末端设置的螺纹头10将位于固定块 8内壁开设的螺纹槽9中旋转,抽动顶板4位于两组板壳3之间移动,将文件放置在机体1内部开设的收纳槽15内进行放置,推动顶板4,再次旋转转把7使螺纹头10与螺纹槽9旋转连接,使放置的文件进行封存,然后取下支撑板12,由支撑板12与板槽11内部的磁铁14 为磁性连接,利于快速的取出和安装,将支撑板12前侧设置的书写白板13进行资料信息的书写,便于下次拿取时的找寻,设计简单,较为实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一种法律文件资料整理装置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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