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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实现夜间作业控制的起重机及其作业控制方法

一种实现夜间作业控制的起重机及其作业控制方法

IPC分类号 : F21S8/00,F21V7/04,F21V5/04,F21V5/00,F21V7/06,B66C13/18,B66C13/00

申请号
CN202110546991.3
可选规格
  •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 法律状态: 有权
  • 申请日: 2021-05-19
  • 公开号: 112963767A
  • 公开日: 2021-06-15
  • 主分类号: F21S8/00
  • 专利权人: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专利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实现夜间作业控制的起重机,包括小车、摆动轴、摆动筒、吊索、照明装置、滚轮装置。通过能够机械自动追踪拉索的照明系统,实现对拉索的自动追踪照明,从而在夜间能够清晰看到拉索的位置,避免不期望的碰撞发生。同时,通过在拉索中固定间隔设置散光组件,能够更清晰、直观对于吊索长度、位置进行快速判断。

权利要求

1.一种实现夜间作业控制的起重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小车、摆动轴、摆动筒、吊索、照明装置、滚轮装置;

小车具有圆形凹槽,与摆动轴相互匹配,从而使得摆动轴能够在凹槽中自由摆动;摆动筒连接在摆动轴下,随摆动轴左右摆动,摆动轴和摆动筒内部中空,且相互连通;

吊索一端连接于动力装置,穿入摆动轴,并从摆动筒的下端伸出;

摆动筒下端内部具有滚轮装置,吊索在运动时与滚轮装置接触,从而减少吊索与摆动筒内壁的摩擦力;

照明装置位于摆动筒下端外部,用于对吊索提供照明光,从而在夜间使得吊索光亮可见;照明装置包括光源、第一曲面反射镜、第二曲面反射镜、第一透镜和第二透镜;光源的发出的在垂直面上180°范围的光被分成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0°~10°的光直接入射探测器,用来监测光源发光强度;第二部分为10°~115°的光被第一曲面反射镜反射后成为发散角度为5°的准平行光,用来照明吊索下端部;第三部分为115°~165°的光经过第二曲面反射镜后,穿过摆动筒下端的孔后,照明吊索上端部;第四部分为165°~180°的光,依次经过第一透镜和第二透镜后,成为发散角为11°的光束,用来照明吊索中端部;

吊索由铁环组成,每间隔固定长度设置反光单元,反光单元为与铁环大小相同的实心结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实现夜间作业控制的起重机,其特征在于:反光单元在两侧开有凹槽,每个凹槽中均设置散光板,用来散射照在其上的光,从而在黑夜中使得反光单元能够清晰可见。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实现夜间作业控制的起重机,其特征在于:散光板为凹形曲面,其上设置有梯形微结构阵列,其中梯形微结构的底面设置与散光板上,梯形的两个腰长度不相同。

4.一种如权利要求1-3任一起重机的夜间作业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①启动起重机小车,开启照明系统,此时控制第一曲面反射镜的角度,使其照射摆动筒正下方的底面位置,从而能够照亮待吊起的集装箱;当小车运动至集装箱上方时,此时利用相机采集四个光斑图像,当四个光斑位于集装箱四个连接扣上时,说明小车移动到位,此时缓慢下放吊索;

②在下放吊索开始时,控制第二曲面反射镜的角度,使得其能够照亮吊索伸出摆动筒的位置,观察第一个散光点出现时,即可知道吊索下放正常;观察第一个散光点的位置,从而判断吊钩下放位置;同时,对后续出现的散光点进行计数,可以估测此时吊索下放长度,根据吊索下放长度,控制第二曲面反射镜的角度,使其能够一直照亮3米范围内的吊索;当吊索伸出超过3米后,由第四部分光负责照亮;当吊索伸出超过10米后,由第二部分光负责照亮;根据吊钩位置和下放长度,判断是否能够固定在集装箱连接扣上;当吊索下放到位后,将四根吊索分别固定在集装箱连接扣上;

③在吊索与集装箱固定连接后,开始回收吊索;并对消失的散光点进行计数,从而估算出集装箱升起的高度。

一种实现夜间作业控制的起重机及其作业控制方法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专利买卖交易资料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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