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平台_买专利_卖专利_中国高校专利技术交易-买卖发明专利上知查网

全部分类
全部分类
无纺布烘干装置

无纺布烘干装置

IPC分类号 : F26B13/08,F26B21/00,F26B25/00,F26B25/02

申请号
CN202121657818.2
可选规格
  •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 法律状态: 有权
  • 申请日: 2021-07-21
  • 公开号: 216159550U
  • 公开日: 2022-04-01
  • 主分类号: F26B13/08
  • 专利权人: 徐善毕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无纺布烘干装置,包括烘干筒体、第一料口、第二料口、支撑机构、排湿机构与配电机构,所述第一料口位于烘干筒体左侧中部,所述第一料口位于烘干筒体右侧中部,所述支撑机构位于烘干筒体的下端,所述排湿机构位于烘干筒体上端的边侧,所述配电机构位于烘干筒体的上端,所述配电机构位于排湿机构的内侧,所述烘干筒体包括支撑钢架、展开辊、限位盘、加热网与封堵盘,所述支撑钢架固定连接于烘干筒体内部的上部。该无纺布烘干装置,安装环形分布的展开辊,搭配圆筒状的烘干筒体,可大大节省该装置占用的空间,且设置两组料口,并在每组料口内设置两个进出辊,具有两种烘干模式,可供用户的选择更多。

权利要求

1.一种无纺布烘干装置,包括烘干筒体(1)、第一料口(2)、第二料口(3)、支撑机构(4)、排湿机构(5)与配电机构(6),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料口(2)位于烘干筒体(1)左侧中部,所述第一料口(2)位于烘干筒体(1)右侧中部,所述支撑机构(4)位于烘干筒体(1)的下端,所述排湿机构(5)位于烘干筒体(1)上端的边侧,所述配电机构(6)位于烘干筒体(1)的上端,所述配电机构(6)位于排湿机构(5)的内侧,所述烘干筒体(1)包括支撑钢架(101)、展开辊(102)、限位盘(103)、加热网(104)与封堵盘(105),所述支撑钢架(101)固定连接于烘干筒体(1)内部的上部,所述展开辊(102)固定连接与支撑钢架(101)与烘干筒体(1)内部的底部,所述限位盘(103)固定设置在展开辊(102)上下两部的外端,所述烘干筒体(1)的内部的中央固定安装有加热网(10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纺布烘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展开辊(102)呈环形分布在烘干筒体(1)的内部,所述加热网(104)与烘干筒体(1)呈同心圆分布,所述第一料口(2)与第二料口(3)为同种结构,所述第一料口(2)与第二料口(3)呈对称分布在烘干筒体(1)的左右两侧,所述第一料口(2)包括进出辊(201),所述进出辊(201)设置有两组且之间存在一定间距。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无纺布烘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机构(4)包括进风口(401)、进风仓(402)、风机(403)与延伸座(404),所述进风仓(402)位于进风口(401)的内端,所述进风仓(402)与进风口(401)固定连通,所述风机(403)固定安装在进风仓(402)的内部,所述风机(403)位于加热网(104)的正下方,所述延伸座(404)位于进风口(401)下方的边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无纺布烘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湿机构(5)包括出风口(501)与导风仓(502),所述出风口(501)延伸至配电机构(6)上端的边侧,所述导风仓(502)位于出风口(501)的下方,所述导风仓(502)与烘干筒体(1)的内部固定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无纺布烘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配电机构(6)包括配电仓(601)与隔热层(602),所述配电仓(601)位于隔热层(602)的上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无纺布烘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封堵盘(105)位于加热网(104)的上端,所述封堵盘(105)的直径大于加热网(104)的直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无纺布烘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风仓(502)位于封堵盘(105)的上端,所述导风仓(502)的顶部呈弧形结构。

无纺布烘干装置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专利买卖交易资料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动态评分

0.0

没有评分数据
没有评价数据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
复制
用户中心
我的足迹
我的收藏

您的购物车还是空的,您可以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在线留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