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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台式计算机用显示屏

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台式计算机用显示屏

IPC分类号 : G06F1/16

申请号
CN202020660770.X
可选规格
  •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专利
  • 法律状态: 有权
  • 申请日: 2020-04-27
  • 公开号: CN212135276U
  • 公开日: 2020-12-11
  • 主分类号: G06F1/16
  • 专利权人: 何彬彬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计算机用显示屏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台式计算机用显示屏,包括显示器主体,所述显示器主体背部固定设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上固定安装有转动部,所述转动部上固定安装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底端固定安装有底座,所述底座上方的支撑柱柱体上可转动安装有转盘,所述转盘外表面上固定设有连接柱,且所述连接柱平行于底座设置,所述连接柱的外侧末端上固定安装有螺纹筒,所述螺纹筒内螺纹安装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底端固定安装有转轮,所述底座上表面环绕支撑柱开有四个限位孔,所述转盘上固定安装有与限位孔相对应的限位机构。本实用新具有可调节角度大的优点。

权利要求

1.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台式计算机用显示屏,包括显示器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器主体(1)背部固定设有固定块(2),所述固定块(2)上固定安装有转动部(3),所述转动部(3)上固定安装有支撑柱(4),所述支撑柱(4)底端固定安装有底座(5),所述底座(5)上方的支撑柱(4)柱体上可转动安装有转盘(6),所述转盘(6)外表面上固定设有连接柱(7),且所述连接柱(7)平行于底座(5)设置,所述连接柱(7)的外侧末端上固定安装有螺纹筒(8),所述螺纹筒(8)内螺纹安装有螺纹杆(9),所述螺纹杆(9)底端固定安装有转轮(10),所述底座(5)上表面环绕支撑柱(4)开有四个限位孔(16),所述转盘(6)上固定安装有与限位孔(16)相对应的限位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台式计算机用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包括限位杆(12)、套筒(13)、插槽(14)、贯通槽(15)、限位块(17),所述转盘(6)下表面沿周向固定安装有两个限位杆(12),所述套筒(13)顶端均开有一个与限位杆(12)相适配的插槽(14),所述插槽(14)底部开有一个贯通槽(15),且所述贯通槽(15)内径大于插槽(14)内径,每个所述限位杆(12)上均套设有一个套筒(13),且所述限位杆(12)底端均螺纹安装有一个限位块(17),且所述限位块(17)的直径大于插槽(14)的内径并小于贯通槽(15)的内径,所述套筒(13)均插入与之对应的限位孔(16)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台式计算机用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套筒(13)外表面均沿周向固定设有两个弧形板(18),每两个所述套筒(13)之间的对应弧形板(18)均通过螺栓(19)固定安装在一起。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台式计算机用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杆(9)顶端固定安装有橡胶球(11)。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计算机用显示屏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台式计算机用显示屏。

背景技术

显示屏通常也被称为监视器。显示屏是属于电脑的I/O设备,即输入输出设备。它是一种将一定的电子文件通过特定的传输设备显示到屏幕上再反射到人眼的显示工具。现有的计算机用显示屏,其自带的支架,大多只能进行小范围的倾斜角度的调节,不能进行大倾斜角度的显示,这就导致例如人员在站立着俯视显示屏时,只能看到显示屏顶部,无法观察到显示屏的显示内容,十分的不方便。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不能进行倾斜角度的显示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台式计算机用显示屏。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台式计算机用显示屏,包括显示器主体,所述显示器主体背部固定设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上固定安装有转动部,所述转动部上固定安装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底端固定安装有底座,所述底座上方的支撑柱柱体上可转动安装有转盘,所述转盘外表面上固定设有连接柱,且所述连接柱平行于底座设置,所述连接柱的外侧末端上固定安装有螺纹筒,所述螺纹筒内螺纹安装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底端固定安装有转轮,所述底座上表面环绕支撑柱开有四个限位孔,所述转盘上固定安装有与限位孔相对应的限位机构。

优选的,所述限位机构包括限位杆、套筒、插槽、贯通槽、限位孔、限位块,所述转盘下表面沿周向固定安装有两个限位杆,所述套筒顶端均开有一个与限位杆相适配的插槽,所述插槽底部开有一个贯通槽,且所述贯通槽内径大于插槽内径,每个所述限位杆上均套设有一个套筒,且所述限位杆底端均螺纹安装有一个限位块,且所述限位块的直径大于插槽的内径并小于贯通槽的内径,所述套筒均插入与之对应的限位孔中。

优选的,每个所述套筒外表面均沿周向固定设有两个弧形板,每两个所述套筒之间的对应弧形板均通过螺栓固定安装在一起。

优选的,所述螺纹杆顶端固定安装有橡胶球。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台式计算机用显示屏,有益效果在于:通过设置连接柱、螺纹筒、螺纹杆等,可以通过拧动螺纹筒内的螺纹杆,来实现对螺纹杆长度的调节,从而利用螺纹杆将显示器主体顶起,进而改变显示器的倾斜角度,以适应使用者的不同观看需求;通过设置转盘、限位孔、限位机构等,可以通过转动转盘将整个限位机构以及连接柱、螺纹筒、螺纹杆等向显示器主体背侧收回,从而大幅减少了在不需要大角度倾斜显示时连接柱、螺纹筒、螺纹杆等的占用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台式计算机用显示屏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台式计算机用显示屏的结构示意图二;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台式计算机用显示屏的结构示意图三;

图4为图1的A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台式计算机用显示屏的限位机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显示器主体1、固定块2、转动部3、支撑柱4、底座5、转盘6、连接柱7、螺纹筒8、螺纹杆9、转轮10、橡胶球11、限位杆12、套筒13、插孔 14、贯通槽15、限位孔16、限位块17、弧形板18、螺栓19。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实施例1

参照图1-5,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台式计算机用显示屏,包括显示器主体1,显示器主体1背部固定设有固定块2,固定块2上固定安装有转动部3,转动部 3上固定安装有支撑柱4,支撑柱4底端固定安装有底座5,底座5上方的支撑柱4柱体上可转动安装有转盘6,转盘6外表面上固定设有连接柱7,且连接柱 7平行于底座5设置,连接柱7的外侧末端上固定安装有螺纹筒8,螺纹筒8内螺纹安装有螺纹杆9,螺纹杆9底端固定安装有转轮10,螺纹杆9顶端固定安装有橡胶球11,橡胶球11可以避免螺纹杆9顶端对显示器的磨损。底座5上表面环绕支撑柱4开有四个限位孔16,转盘6上固定安装有与限位孔16相对应的限位机构。

限位机构包括限位杆12、套筒13、插槽14、贯通槽15、限位孔16、限位块17,转盘6下表面沿周向固定安装有两个限位杆12,套筒13顶端均开有一个与限位杆12相适配的插槽14,插槽14底部开有一个贯通槽15,且贯通槽15 内径大于插槽14内径,每个限位杆12上均套设有一个套筒13,且限位杆12底端均螺纹安装有一个限位块17,且限位块17的直径大于插槽14的内径并小于贯通槽15的内径,套筒13均插入与之对应的限位孔16中。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当需要大幅度调节显示器主体1的倾斜角度时,旋转转盘6以将螺纹杆9旋转至显示器主体1下方,并利用限位机构配合限位孔 16限制转盘6的转动,此时先向上抬起显示器主体1至需要的倾斜角度,然后向上拧动螺纹杆9,以利用螺纹杆9将显示器主体1背部顶住,此时显示器主体1就可以保持大幅度的倾斜角度进行显示;在不需要以大幅度的倾斜角度进行显示,从限位孔16中向上提起限位机构中的套筒13,随后就可以旋转转盘6来将螺纹杆9收回,随后再利用限位机构配合限位孔16将转盘6再次限制转动即可。

实施例2

参照图1-4,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优选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每个套筒13外表面均沿周向固定设有两个弧形板18,每两个套筒13之间的对应弧形板18均通过螺栓19固定安装在一起。通过设置弧形板18,使用者在将套筒13从限位孔16中沿着限位杆12提起是,不需要用两只手将套筒13从限位孔16中提起,只需要握住弧形板18就可以用一只手同时将两个套筒13提起,这样更加的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台式计算机用显示屏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专利买卖交易资料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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