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C03C13/00; C03C3/087; C03B37/022; C03B37/08; C03C25/14; C03C25/465; B01D53/74; B01D53/86; B01J23/06; B01J35/00; B01J35/06
专利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用超细玻璃纤维棉毡及其制备方法,属于功能复合材料技术领域,所述光催化空气净化用超细玻璃纤维棉毡按质量百分比计,由83~92wt%超细玻璃纤维,6~8wt%光催化纳米级颗粒和1~3wt%粘接体系组成。本发明还涉该光催化空气净化用超细玻璃纤维棉毡的制备方法,将含有光催化纳米颗粒和粘接体系的悬浊液均匀雾化喷洒于火焰喷吹法制备出的超细玻璃纤维表面,然后再经过烘干制得光催化空气净化用超细玻璃纤维棉毡。该光催化空气净化用超细玻璃纤维棉毡相比于传统玻璃纤维过滤棉毡,增加了消除空气中细菌和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功能且在可见光下快速分解,过滤效率更高,过滤阻力更低,机械加工强度更优异。
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用超细玻璃纤维棉毡及其制备方法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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