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C08L23/12; C08L23/06; C08L25/06; C08L77/00; C08L67/00; C08L51/06; C08L23/00; C08L51/00; C08L33/20; C08L33/12; C08L69/00; C08K5/19; C08K5/42; C08K5/09; C08K5/098
专利摘要
本发明属于功能性复合材料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纳米荧光纤维防伪薄膜及其制备方法。所述纳米荧光纤维防伪薄膜的各原料组分配比为:纳米纤维5~30重量份,树脂50~95重量份,相容剂0.1~20重量份,抗静电剂0.1~1.5重量份,润滑剂0.1~1.5重量份;荧光染料的质量为纳米纤维质量的5%~50%。本发明所述纳米荧光纤维防伪薄膜具有传统荧光防伪材料隐蔽性好、易于鉴别、性能稳定等特点,还具有特殊的防伪功能,消费者可利用传统紫外灯进行简单鉴别,专业技术人员还可结合专业仪器进行专业检测,兼具一线、二线防伪功能,有效提高防伪效能与力度,具有突出的应用价值与良好的社会效益。
专利附图
一种纳米荧光纤维防伪薄膜及其制备方法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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