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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拆卸的组合式健身车

可拆卸的组合式健身车

IPC分类号 : A63B69/16,A63B21/005

申请号
CN201610209854.X
可选规格
  •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 法律状态: 有权
  • 申请日: 2016-04-06
  • 公开号: 105817019A
  • 公开日: 2016-08-03
  • 主分类号: A63B69/16
  • 专利权人: 苏州奥然日用品有限公司

专利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拆卸的组合式健身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健身支撑机构。健身支撑机构包括阻尼辊、阻尼辊支撑架、磁控轮、飞轮、电动自行车支撑架、中转支撑装置。电动自行车支撑架包括第一固定部、第二固定部。所述中转支撑装置位于第一固定部和第二固定部处,用于暂时性地支撑驱动轮,以便使用者将驱动轮的轮轴两端分别固定在第一固定部和第二固定部上,与此同时,所述电动自行车的驱动轮外边缘与阻尼辊接触。此时的电动自行车与健身支撑机构的组合相当于健身车。使用者若需单独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只需将驱动轮脱离电动自行车支撑架即可。

权利要求

1.一种可拆卸的组合式健身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健身支撑机构(10);

所述健身支撑机构(10)包括阻尼辊(11)、阻尼辊支撑架(12)、磁控轮(111)、飞轮(112),所述阻尼辊(11)安装在阻尼辊支撑架(12)上,所述磁控轮(111)安装在阻尼辊(11)一端,所述飞轮(112)安装在阻尼辊(11)的另一端;

所述健身支撑机构(10)还包括电动自行车支撑架(13),所述阻尼辊支撑架(12)固定在电动自行车支撑架(13)上,所述电动自行车支撑架(13)包括第一筒状支撑部(131)、第二筒状支撑部(132),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131)和第二筒状支撑部(132)的中心线重合,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131)或第二筒状支撑部(132)的中心线与阻尼辊(11)的中心线平行,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131)开设内螺纹,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131)内旋合有螺纹杆(133),所述螺纹杆(133)一端设第一固定部(1330),所述第二筒状支撑部(132)内安装有伸缩杆(134),所述伸缩杆(134)一端设第二固定部(1340),所述伸缩杆(134)的另一端设伸缩杆定位装置(135),所述电动自行车驱动轮(20)的轮轴两端分别固定在第一固定部(1330)和第二固定部(1340)上;

其特征在于:所述健身支撑机构(10)还包括中转支撑装置(14),所述中转支撑装置包括第一支撑环(141)、第一连接杆(151)、第二支撑环(142)、第二连接杆(152);所述第一支撑环开设一缺口,第一支撑环固定在第一连接杆的右端,第一连接杆的左端安装在第一筒状支撑部(131)的侧壁上;所述第二支撑环开设一缺口,第二支撑环固定在第二连接杆的左端,第二连接杆的右端安装在第二筒状支撑部(132)的侧壁上;所述第一支撑环和第二支撑环左右对称,第一支撑环和第二支撑环之间具有一定的间隙,第一支撑环和第二支撑环位于第一筒状支撑部和第二筒状支撑部之间,第一支撑环的中心线和第二支撑环的中心线均与第一筒状支撑部的中心线或第二筒状支撑部的中心线重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拆卸的组合式健身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杆(151)的左端设有第一滑行部(1511),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131)的侧壁上开设第一滑行槽(1310),第一滑行部配合在第一滑行槽内;所述第二连接杆(152)的右端设有第二滑行部,所述第二筒状支撑部(132)的侧壁上开设第二滑行槽,第二滑行部配合在第二滑行槽内。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拆卸的组合式健身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杆(151)上开设第一滑槽(1512),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131)的侧壁上安装第一滑行支块(1513),第一滑行支块包括大头端和小头端,第一滑行支块的小头端穿过第一滑槽安装在第一筒状支撑部的侧壁上;所述第二连接杆(152)上开设第二滑槽,所述第二筒状支撑部(132)的侧壁上安装第二滑行支块,第二滑行支块包括大头端和小头端,第二滑行支块的小头端穿过第二滑槽安装在第二筒状支撑部的侧壁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拆卸的组合式健身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行支块(1513)和第二滑行支块均为螺栓。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拆卸的组合式健身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阻尼辊支撑架(12)包括固定支架(121)、活动支架(122)、活动装置(123),所述固定支架(121)固定在电动自行车支撑架(13)上,所述活动支架(122)枢接在固定支架(121)上,所述阻尼辊(11)安装在活动支架(122)上,所述活动装置(123)包括固定在活动支架(122)上的横杆(1231)、固定在电动自行车支撑架(13)上的圆筒(1232)、调节螺杆(1233)、伸缩弹簧(1234)、调节螺母(1235),所述横杆(1231)沿长度方向的中央位置开设通孔,所述调节螺杆(1233)的底端设突出杆,所述突出杆与调节螺杆(1233)垂直,所述突出杆伸入圆筒(1232)中,所述突出杆与圆筒(1232)的配合为间隙配合,所述调节螺杆(1233)的顶端穿过横杆(1231)上的通孔,所述调节螺杆(1233)上设凸起块,所述伸缩弹簧(1234)套装在调节螺杆(1233)上,所述伸缩弹簧(1234)位于凸起块与横杆(1231)之间,所述调节螺母(1235)旋合在调节螺杆(1233)的顶端,所述调节螺母(1235)和伸缩弹簧(1234)分别位于横杆(1231)的两侧。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拆卸的组合式健身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杆定位装置(135)包括支撑杆(1351)、旋转筒(1352)、第一连杆(1353)、第二连杆(1354)、手柄(1355)、卡合块(1356),所述支撑杆(1351)两端固定在第二筒状支撑部(132)的内侧壁上,所述旋转筒(1352)套装在支撑杆(1351)上,所述第一连杆(1353)一端固定在旋转筒(1352)外侧壁上,所述第一连杆(1353)另一端与第二连杆(1354)的一端铰接,所述第二连杆(1354)的另一端铰接在伸缩杆(134)的端面上,所述手柄(1355)呈弯曲状,所述手柄(1355)一端固定在旋转筒(1352)上,所述手柄(1355)另一端设与卡合块(1356)相配合的卡件,所述卡合块(1356)固定在第二筒状支撑部(132)的外侧壁上。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拆卸的组合式健身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自行车支撑架(13)还包括底部横杆(136)、第一对相互平行的支杆(137)、第二对相互平行的支杆(138),所述阻尼辊支撑架(12)固定在底部横杆(136)上,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131)和第二筒状支撑部(132)分别位于第一对支杆(137)的顶端,所述第一对支杆(137)的底端固定在底部横杆(136)上,所述第二对支杆(138)铰接在第一对支杆(137)上。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健身器材的结构设计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包含有电动自行车且可拆卸的组合式健身车。

背景技术

健身车在运动科学领域叫做“功率自行车”,分为直立式、背靠式(也称为卧式)健身车两种,可以调整运动时的强度(功率),起到健身的效果,所以人们把它称为健身车。属于典型的模拟户外运动的有氧健身器材亦被称为心肺训练器材。主要是通过身体较长时间,适当强度的运动来促进心血管的运动,加快新陈代谢,增强心脏和肺部功能,从而改善人体的体质。

按现有技术,健身车的结构一般包括底座、车架、车把、座垫、旋转轮以及脚蹬,所述车架安装在底座上用于支撑车身,所述车把设在车架前端,所述座垫设在车架后部,所述脚蹬用于驱动旋转轮。所述健身车的结构为固定式一体结构,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不可以将健身车的某部分结构进行自由组装。

电动自行车为一般公众所熟知,其廉价、便捷、环保的特点被社会大众所认同,现已成为一般公众出行的必备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兼电力驱动与人力驱动于一体,脚蹬通过链轮与链条驱动的电动自行车轮为驱动轮,所述驱动轮通过轮轴安装在电动自行车的车架上。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如何将健身车的部分结构(例如,车架、车把、座垫、旋转轮、脚蹬)独立出来成为电动自行车的部分结构,以解决健身车占用家居空间大、价格昂贵的弊端,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技术问题;从另一方面思考该技术问题,即如何将公众保有量巨大的电动自行车的部分结构(例如,车架、车把、座垫、旋转轮、脚蹬)独立出来成为健身车的部分结构,使电动自行车得到充分的利用。

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拆卸的组合式健身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健身支撑机构;

所述健身支撑机构包括阻尼辊、阻尼辊支撑架、磁控轮、飞轮、电动自行车支撑架,所述阻尼辊安装在阻尼辊支撑架上,所述阻尼辊支撑架固定在电动自行车支撑架上,所述磁控轮安装在阻尼辊一端,所述飞轮安装在阻尼辊的另一端,所述电动自行车支撑架包括第一筒状支撑部、第二筒状支撑部,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和第二筒状支撑部的中心线重合,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或第二筒状支撑部的中心线与阻尼辊的中心线平行,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开设内螺纹,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内旋合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一端设第一固定部,所述第二筒状支撑部内安装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一端设第二固定部,所述伸缩杆的另一端设伸缩杆定位装置;所述电动自行车驱动轮的轮轴两端分别固定在第一固定部和第二固定部上;

所述健身支撑机构还包括中转支撑装置,所述中转支撑装置包括第一支撑环、第一连接杆、第二支撑环、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一支撑环开设一缺口,第一支撑环固定在第一连接杆的右端,第一连接杆的左端安装在第一筒状支撑部的侧壁上;所述第二支撑环开设一缺口,第二支撑环固定在第二连接杆的左端,第二连接杆的右端安装在第二筒状支撑部的侧壁上;所述第一支撑环和第二支撑环左右对称,第一支撑环和第二支撑环之间具有一定的间隙,第一支撑环和第二支撑环位于第一筒状支撑部和第二筒状支撑部之间,第一支撑环的中心线和第二支撑环的中心线均与第一筒状支撑部的中心线或第二筒状支撑部的中心线重合。

按上述技术方案,使用者抬起电动自行车的驱动轮,将驱动轮的轮轴两端通过第一支撑环的缺口和第二支撑环的缺口进入第一支撑环和第二支撑环,由第一支撑环和第二支撑环对驱动轮进行暂时性地支撑。之后,使用者将电动自行车驱动轮的轮轴两端分别对准第一固定部和第二固定部。伸缩杆在第二筒状支撑部中作伸缩运动,伸缩杆带动其端部的第二固定部逼近驱动轮轴的一端并将其固定,伸缩杆定位装置对伸缩杆此时的位置进行定位;螺纹杆在第一筒状支撑部中作伸缩运动,螺纹杆带动其端部的第一固定部逼近驱动轮轴的另一端并将其固定,至此,电动自行车的驱动轮轴被固定在电动自行车支撑架上。与此同时,所述电动自行车的驱动轮外边缘与阻尼辊沿长度方向的中央部位接触,如此,使用者坐在电动自行车的座垫上,脚踩脚蹬驱动所述驱动轮,驱动轮在阻尼辊的阻力下旋转,此时的电动自行车与健身支撑机构的组合相当于健身车。使用者若需增加驱动轮旋转的阻力,可调节磁控轮,以增加阻尼辊对驱动轮的阻力。使用者若需单独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只需将驱动轮脱离电动自行车支撑架即可。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所述的可拆卸的组合式健身车中的健身支撑机构占用空间小,可置放在家居中任意角落,且健身支撑机构的结构简单,成本低廉,适合大众消费;本发明所述的可拆卸的组合式健身车中的电动自行车为日常家用电动自行车,现将其使用功能进一步扩展,其与健身支撑机构组合成健身车,操作简便而有效。

作为本发明对上述技术方案中的中转支撑装置的一种说明,所述第一连接杆的左端设有第一滑行部,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的侧壁上开设第一滑行槽,第一滑行部配合在第一滑行槽内;所述第二连接杆的右端设有第二滑行部,所述第二筒状支撑部的侧壁上开设第二滑行槽,第二滑行部配合在第二滑行槽内。按上述说明,所述第一支撑环可通过第一滑行部在第一滑行槽内的左右滑动以调整其位置,相同地,所述第二支撑环可通过第二滑行部在第二滑行槽内的左右滑动以调整其位置;上述第一支撑环和第二支撑环位置的调整可改变两者之间的间距,以适应不同型号的驱动轮支撑在第一支撑环和第二支撑环上。

基于上述说明,作为本发明对中转支撑装置的进一步说明,所述第一连接杆上开设第一滑槽,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的侧壁上安装第一滑行支块,第一滑行支块包括大头端和小头端,第一滑行支块的小头端穿过第一滑槽安装在第一筒状支撑部的侧壁上;所述第二连接杆上开设第二滑槽,所述第二筒状支撑部的侧壁上安装第二滑行支块,第二滑行支块包括大头端和小头端,第二滑行支块的小头端穿过第二滑槽安装在第二筒状支撑部的侧壁上。按上述说明,所述第一滑行支块和第一滑槽的配合可提高第一连接杆的支撑强度,进而提高第一支撑环的支撑强度和稳定性;相同地,,所述第二滑行支块和第二滑槽的配合可提高第二连接杆的支撑强度,进而提高第二支撑环的支撑强度和稳定性。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所述第一滑行支块和第二滑行支块均为螺栓。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阻尼辊支撑架包括固定支架、活动支架、活动装置,所述固定支架固定在电动自行车支撑架上,所述活动支架枢接在固定支架上,所述阻尼辊安装在活动支架上,所述活动装置包括固定在活动支架上的横杆、固定在电动自行车支撑架上的圆筒、调节螺杆、伸缩弹簧、调节螺母,所述横杆沿长度方向的中央位置开设通孔,所述调节螺杆的底端设突出杆,所述突出杆与调节螺杆垂直,所述突出杆伸入圆筒中,所述突出杆与圆筒的配合为间隙配合,所述调节螺杆的顶端穿过横杆上的通孔,所述调节螺杆上设凸起块,所述伸缩弹簧套装在调节螺杆上,所述伸缩弹簧位于凸起块与横杆之间,所述调节螺母旋合在调节螺杆的顶端,所述调节螺母和伸缩弹簧分别位于横杆的两侧。如此改进,所述活动支架在活动装置的调节下可围绕其与固定支架的枢接处进行旋转,以调节阻尼辊的空间位置,即调节阻尼辊中心线与驱动轮轴中心线的距离,以保证安装在电动自行车支撑架上的不同轮径的驱动轮能够与阻尼辊进行接触。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伸缩杆定位装置包括支撑杆、旋转筒、第一连杆、第二连杆、手柄、卡合块,所述支撑杆两端固定在第二筒状支撑部的内侧壁上,所述旋转筒套装在支撑杆上,所述第一连杆一端固定在旋转筒外侧壁上,所述第一连杆另一端与第二连杆的一端铰接,所述第二连杆的另一端铰接在伸缩杆的端面上,所述手柄呈弯曲状,所述手柄一端固定在旋转筒上,所述手柄另一端设与卡合块相配合的卡件,所述卡合块固定在第二筒状支撑部的外侧壁上。按上述改进,使用者动作手柄,手柄带动旋转筒围绕支撑杆旋转,旋转筒带动第一连杆动作,第一连杆驱动第二连杆,第二连杆驱动伸缩杆在第二筒状支撑部中伸缩。手柄一端的卡件可卡合在第二筒状支撑部外侧壁上的卡合块上,以固定伸缩杆的位置。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电动自行车支撑架还包括底部横杆、第一对相互平行的支杆、第二对相互平行的支杆,所述阻尼辊支撑架固定在底部横杆上,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和第二筒状支撑部分别位于第一对支杆的顶端,所述第一对支杆的底端固定在底部横杆上,所述第二对支杆铰接在第一对支杆上。如此改进,使用者动作第二对支杆,第二对支杆围绕其与第一对支杆的铰接处旋转一定的角度,第二对支杆与第一对支杆构成一“人”字形,如此,使电动自行车支撑架起到支撑电动自行车的作用。使用者若不使用健身支撑机构,可旋转第二对支杆,使其贴紧第一对支杆,以减少健身支撑机构的占用空间。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可拆卸的组合式健身车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健身支撑机构10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健身支撑机构10另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2中第二筒状支撑部132被剖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2中A处放大图。

图中符号说明:

10-健身支撑机构;11-阻尼辊;111-磁控轮;112-飞轮;12-阻尼辊支撑架;121-固定支架;122-活动支架;123-活动装置;1231-横杆;1232-圆筒;1233-调节螺杆;1234-伸缩弹簧;1235-调节螺母;13-电动自行车支撑架;131-第一筒状支撑部;1310、第一滑行槽;132-第二筒状支撑部;133-螺纹杆;1330-第一固定部;1340-第二固定部;134-伸缩杆;135-伸缩杆定位装置;1351-支撑杆;1352-旋转筒;1353-第一连杆;1354-第二连杆;1355-手柄;1356-卡合块;136-底部横杆;137-第一对支杆;138-第二对支杆;14、中转支撑装置;141、第一支撑环;142、第二支撑环;151、第一连接杆;1511、第一滑行部;1512、第一滑槽;1513、第一滑行支块;152、第二连接杆;

20-驱动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可拆卸的组合式健身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和健身支撑机构,具体的,如图1所示,所述电动自行车的驱动轮20固定在健身支撑机构10上。

如图2所示,所述健身支撑机构10包括阻尼辊11、磁控轮111、飞轮112、阻尼辊支撑架12、电动自行车支撑架13。

如图2所示,所述电动自行车支撑架13包括第一筒状支撑部131、第二筒状支撑部132、底部横杆136、第一对相互平行的支杆137、第二对相互平行的支杆138。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131和第二筒状支撑部132的中心线重合,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131开设内螺纹,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131内旋合有螺纹杆133,所述螺纹杆133一端设第一固定部1330,所述第二筒状支撑部132内安装有伸缩杆134,所述伸缩杆134一端设第二固定部1340,所述伸缩杆134的另一端设伸缩杆定位装置135。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131和第二筒状支撑部132分别位于第一对支杆137的顶端,所述第一对支杆137的底端固定在底部横杆136上,所述第二对支杆138铰接在第一对支杆137上。

其中,如图4所示,所述伸缩杆定位装置135包括支撑杆1351、旋转筒1352、第一连杆1353、第二连杆1354、手柄1355、卡合块1356,所述支撑杆1351两端固定在第二筒状支撑部132的内侧壁上,所述旋转筒1352套装在支撑杆1351上,所述第一连杆1353一端固定在旋转筒1352外侧壁上,所述第一连杆1353另一端与第二连杆1354的一端铰接,所述第二连杆1354的另一端铰接在伸缩杆134的端面上,所述手柄1355呈弯曲状,所述手柄1355一端固定在旋转筒1352上,所述手柄1355另一端设与卡合块1356相配合的卡件,所述卡合块1356固定在第二筒状支撑部132的外侧壁上。所述电动自行车驱动轮20的轮轴两端分别固定在第一固定部1330和第二固定部1340上。

如图2所示,所述阻尼辊支撑架12固定在底部横杆136上,所述阻尼辊11安装在阻尼辊支撑架12上,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131或第二筒状支撑部132的中心线与阻尼辊11的中心线平行,所述磁控轮111安装在阻尼辊11一端,所述飞轮112安装在阻尼辊11的另一端。

其中,如图3所示,所述阻尼辊支撑架12包括固定支架121、活动支架122、活动装置123,所述固定支架121固定在电动自行车支撑架13上,所述活动支架122枢接在固定支架121上,所述阻尼辊11安装在活动支架122上,所述活动装置123包括固定在活动支架122上的横杆1231、固定在电动自行车支撑架13上的圆筒1232、调节螺杆1233、伸缩弹簧1234、调节螺母1235,所述横杆1231沿长度方向的中央位置开设通孔,所述调节螺杆1233的底端设突出杆,所述突出杆与调节螺杆1233垂直,所述突出杆伸入圆筒1232中,所述突出杆与圆筒1232的配合为间隙配合,所述调节螺杆1233的顶端穿过横杆1231上的通孔,所述调节螺杆1233上设凸起块,所述伸缩弹簧1234套装在调节螺杆1233上,所述伸缩弹簧1234位于凸起块与横杆1231之间,所述调节螺母1235旋合在调节螺杆1233的顶端,所述调节螺母1235和伸缩弹簧1234分别位于横杆1231的两侧。

结合图1、图2、图3,所述健身支撑机构10还包括中转支撑装置14,所述中转支撑装置包括第一支撑环141、第一连接杆151、第二支撑环142、第二连接杆152;所述第一支撑环开设一缺口,第一支撑环固定在第一连接杆的右端,第一连接杆的左端安装在第一筒状支撑部131的侧壁上;所述第二支撑环开设一缺口,第二支撑环固定在第二连接杆的左端,第二连接杆的右端安装在第二筒状支撑部132的侧壁上;所述第一支撑环和第二支撑环左右对称,第一支撑环和第二支撑环之间具有一定的间隙,第一支撑环和第二支撑环位于第一筒状支撑部和第二筒状支撑部之间,第一支撑环的中心线和第二支撑环的中心线均与第一筒状支撑部的中心线或第二筒状支撑部的中心线重合。

上述中转支撑装置14中,结合图2、图5,所述第一连接杆151的左端设有第一滑行部1511,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131的侧壁上开设第一滑行槽1310,第一滑行部配合在第一滑行槽内;所述第二连接杆152的右端设有第二滑行部,所述第二筒状支撑部132的侧壁上开设第二滑行槽,第二滑行部配合在第二滑行槽内。

上述中转支撑装置14中,结合图2、图5,所述第一连接杆151上开设第一滑槽1512,所述第一筒状支撑部131的侧壁上安装第一滑行支块1513,第一滑行支块包括大头端和小头端,第一滑行支块的小头端穿过第一滑槽安装在第一筒状支撑部的侧壁上;所述第二连接杆152上开设第二滑槽,所述第二筒状支撑部132的侧壁上安装第二滑行支块,第二滑行支块包括大头端和小头端,第二滑行支块的小头端穿过第二滑槽安装在第二筒状支撑部的侧壁上。

实际操作中,使用者抬起电动自行车的驱动轮20,将驱动轮20的轮轴两端通过第一支撑环141的缺口和第二支撑环142的缺口进入第一支撑环141和第二支撑环142,由第一支撑环141和第二支撑环142对驱动轮20进行暂时性地支撑。

之后,使用者动作第二对支杆138,第二对支杆138围绕其与第一对支杆137的铰接处旋转一定的角度,第二对支杆138与第一对支杆137构成一“人”字形,如此,健身支撑机构10已做好支撑电动自行车驱动轮20的准备。

使用者将电动自行车驱动轮20的轮轴两端分别对准第一固定部1330和第二固定部1340。动作伸缩杆定位装置135的手柄1355,手柄1355带动旋转筒1352围绕支撑杆1351旋转,旋转筒1352带动第一连杆1353动作,第一连杆1353驱动第二连杆1354,第二连杆1354驱动伸缩杆134在第二筒状支撑部132中伸缩,手柄1355一端的卡件卡合在第二筒状支撑部132外侧壁上的卡合块1356上,以固定伸缩杆134的位置,进一步的,第二固定部1340被固定,进一步的,驱动轮20的轮轴一端被固定。螺纹杆133在第一筒状支撑部131中作伸缩运动,螺纹杆133带动其端部的第一固定部1330逼近驱动轮20轴的另一端并将其固定,至此,电动自行车的驱动轮20轴被固定在电动自行车支撑架13上。

所述活动支架122在活动装置123的调节下可围绕其与固定支架121的枢接处进行旋转,以调节阻尼辊11的空间位置,即调节阻尼辊11中心线与驱动轮20轴中心线的距离,以保证安装在电动自行车支撑架13上的驱动轮20能够与阻尼辊11进行接触。至此,使用者坐在电动自行车的座垫上,脚踩脚蹬驱动所述驱动轮20,驱动轮20在阻尼辊11的阻力下旋转,此时的电动自行车与健身支撑机构10的组合相当于健身车。使用者若需单独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只需将驱动轮20脱离健身支撑机构10即可。

以上内容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依据本发明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可拆卸的组合式健身车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专利买卖交易资料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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