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F21S8/00,F21V21/00,F21V33/00,A01M1/04,A01M1/06,A01M1/22,F21Y115/10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LED灯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具有灭蚊功能的LED灯,包括主固台、安装孔、主固槽、夹持机构、LED灯体和灭蚊机构,所述主固台顶面的四角处均开设有安装孔,所述主固台底端的两侧外壁开设有两个主固槽,所述主固台底端的外部设有夹持机构,所述夹持机构的底部固定安装有LED灯体,所述夹持机构底端的内部设有灭蚊机构。该具有灭蚊功能的LED灯,通过设置的灭蚊机构,首先控制诱蚊灯启动,诱蚊灯启动就能够有效把蚊虫吸引到载柱的内部,然后控制电网和负压风扇同时启动,负压风扇启动就能够通过吸力把蚊虫传输到电网表面,而电网启动就能够快速把蚊虫电击致死,从而促使LED灯具备灭蚊的功能,这样就很大程度提高了LED灯的实用性。
权利要求
1.一种具有灭蚊功能的LED灯,包括主固台(1)、安装孔(2)、主固槽(3)、夹持机构(4)、LED灯体(5)和灭蚊机构(6),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固台(1)顶面的四角处均开设有安装孔(2),所述主固台(1)底端的两侧外壁开设有两个主固槽(3),所述主固台(1)底端的外部设有夹持机构(4),所述夹持机构(4)的底部固定安装有LED灯体(5),所述夹持机构(4)底端的内部设有灭蚊机构(6);
所述夹持机构(4)包括卡座(401)、对位孔(402)、卡杆(403)、紧位块(404)、复位弹簧(405)、主固管(406)、受力块(407)、主力板(408)、载柱(409)和支杆(410),所述卡座(401)顶端的内腔活动套接于主固台(1)底端的外部,两个所述对位孔(402)分别开设于卡座(401)顶端的两侧面,两个所述卡杆(403)相互靠近的一端分别与两个对位孔(402)的内腔和两个主固槽(3)的内腔插接,两个所述紧位块(404)固定套接于两个卡杆(403)相互靠近一端的外壁,两个所述复位弹簧(405)的内腔活动套接于两个卡杆(403)相互远离一端的外壁,两个所述主固管(406)分别套接于两个复位弹簧(405)的外部,且两个主固管(406)相互靠近的一端与卡座(401)顶端的两侧外壁固定连接,两个所述受力块(407)相互靠近的一端与两个卡杆(403)相互远离的一端固定连接,两个所述主力板(408)顶端的正面与两个受力块(407)的正面均通过销轴铰接,所述载柱(409)的顶端与卡座(401)的底部固定连接,两个所述支杆(410)相互靠近的一端与载柱(409)顶端的两侧外壁固定连接,且两个支杆(410)相互远离一端的正面与两个主力板(408)中段的正面均通过销轴铰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灭蚊功能的LED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灭蚊机构(6)包括入口(601)、诱蚊灯(602)、电网(603)、支架(604)、负压风扇(605)、排杂口(606)和封塞(607),两个所述入口(601)开设于载柱(409)顶端的两侧外壁,所述诱蚊灯(602)的两端与载柱(409)两侧内壁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电网(603)的外壁与载柱(409)内壁的中部固定连接,所述支架(604)相互远离的一端与载柱(409)底端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负压风扇(605)底端固定安装于支架(604)相互靠近的一端,所述排杂口(606)开设于载柱(409)底端的右侧面,所述封塞(607)的左端与排杂口(606)的内腔活动插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灭蚊功能的LED灯,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固台(1)底端外壁的形状与卡座(401)内腔的形状均为方形。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具有灭蚊功能的LED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诱蚊灯(602)的灯光颜色为紫色。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具有灭蚊功能的LED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封塞(607)的内壁镶嵌有滤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灭蚊功能的LED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载柱(409)的内部为中空。
具有灭蚊功能的LED灯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动态评分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