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E02D17/04,E02D5/76,E01F9/608,E01F9/65,E01F9/673,E01F9/685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设警示装置的市政道路基坑支护结构,包括横板,所述横板的顶部靠近左右两侧处均固定连接有支撑块,两个所述支撑块的顶部共同固定连接有盒体,所述盒体的内腔顶部插接有正向螺纹杆,所述正向螺纹杆的底端贯穿盒体的内腔底部,并固定连接有反向螺纹杆,所述反向螺纹杆的底端固定连接有螺钉,所述正向螺纹杆的外侧边缘靠近中心处套设有正向螺母,所述正向螺母的左右两侧均固定连接有两个固定块,通过横板、支撑块、盒体、正向螺纹杆、正向螺母、连杆、弧形抵板、竖板、滑块、活动杆、第二锥形齿轮、转杆、转盘等机构之间的相互配合,可实现对基坑内壁进行抵压,防止塌陷。
权利要求
1.一种设警示装置的市政道路基坑支护结构,包括横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板(1)的顶部靠近左右两侧处均固定连接有支撑块(2),两个所述支撑块(2)的顶部共同固定连接有盒体(3),所述盒体(3)的内腔顶部插接有正向螺纹杆(4),所述正向螺纹杆(4)的底端贯穿盒体(3)的内腔底部,并固定连接有反向螺纹杆(11),所述反向螺纹杆(11)的底端固定连接有螺钉(18),所述正向螺纹杆(4)的外侧边缘靠近中心处套设有正向螺母(5),所述正向螺母(5)的左右两侧均固定连接有两个固定块(16),四个所述固定块(16)为上下设置,四个所述固定块(16)的前侧均铰接有连杆(6),所述正向螺纹杆(4)的左右两侧均有弧形抵板(7),两个所述弧形抵板(7)靠近正向螺纹杆(4)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竖板(8),四个所述连杆(6)远离正向螺纹杆(4)的一端均与相邻竖板(8)的前侧铰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设警示装置的市政道路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板(1)的底部靠近左右两侧处均开设有滑槽,两个所述滑槽内腔均活动连接有滑块(9),两个所述弧形抵板(7)的顶部均固定连接有活动杆(10),两个所述活动杆(10)的顶端均贯穿相邻滑块(9)的底部和横板(1)的底部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设警示装置的市政道路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向螺纹杆(11)的外侧边缘靠近顶端处套设有固定圆盘(12),所述固定圆盘(12)的前侧靠近左右两侧处均铰接有支撑杆(13),两个所述支撑杆(13)的底部中心处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板(14)。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设警示装置的市政道路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向螺纹杆(11)的外侧边缘靠近底端处套设有反向螺母(15),所述反向螺母(15)的外侧边缘套设有轴承,所述轴承的前侧靠近左右两侧处均铰接有限位杆(17),两个所述限位杆(17)靠近顶端处均与相邻固定板(14)的前侧铰接。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设警示装置的市政道路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正向螺纹杆(4)的外侧边缘靠近顶端处套设有第一锥形齿轮(19),所述第一锥形齿轮(19)的左侧啮合设有第二锥形齿轮(20),所述第二锥形齿轮(20)的左侧圆心处固定连接有转杆(21),所述转杆(21)的左端贯穿盒体(3)的内腔左侧,并固定连接有转盘(22)。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设警示装置的市政道路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盒体(3)的顶部中心处插接有竖杆(23),所述竖杆(23)的外侧边缘中心处套设有警示牌(24)。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设警示装置的市政道路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竖杆(23)的顶端固定连接有锥形块(25)。
一种设警示装置的市政道路基坑支护结构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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