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F21S8/08,F21V31/00,F21V15/00,F21V21/00,B63B22/16,F21W111/047
专利摘要
本发明涉及航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港口航标。具体技术方案为:一种新型港口航标,包括内部中空的航标标体、通过多个支撑杆固定在标体顶部的标杆和设置在标杆顶部的标灯,标体底部设置有半球体,半球体的底部开设有圆形槽,半球体的下方设置有与半球体底部贴合的弧形板,弧形板的底部固定有固定柱,固定柱的顶部竖直开设有贯穿弧形板的柱形槽,半球体通过链条固定在柱形槽的底部,固定柱的侧壁上横向设置有与柱形槽相通的第一通孔,第一通孔内设置有插销,插销穿过链条并固定在与第一通孔相对称的柱形槽的内壁上,固定柱的底部固定有沉石。本发明解决了现有技术中航标在大风大浪情况下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
一种新型港口航标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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