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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水陆两栖无人船视频数据传输装置

一种水陆两栖无人船视频数据传输装置

IPC分类号 : H04N19/00,H04N7/18,B63B17/00

申请号
CN202023143980.0
可选规格
  •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专利
  • 法律状态: 有权
  • 申请日: 2020-12-23
  • 公开号: 213586088U
  • 公开日: 2021-06-29
  • 主分类号: H04N19/00
  • 专利权人: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水陆两栖无人船视频数据传输装置,包括船体,所述船体的一端设置视频摄录稳定机构,摄录稳定机构由侧柱、横杆、框板、连接柱、轴盘和摄像机组成,侧柱并行安装于船体上,横杆安装于侧柱之间,框板位于横杆的下端,连接柱设于横杆与框板之间,连接柱的一端与横杆连接。本水陆两栖无人船视频数据传输装置,摄像机在船体航行中能够保持稳定,从而可清楚摄录河道周边水域、环境,摄录的影像数据经由编码预处理、数据深处理、解码预处理后,通过天线远距离传输至终端,使研究人员可实得到影像数据,进而作出准确的判断,提出合理的研究成果。

权利要求

1.一种水陆两栖无人船视频数据传输装置,包括船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船体(1)的一端设置视频摄录稳定机构(2),摄录稳定机构(2)由侧柱(21)、横杆(22)、框板(23)、连接柱(24)、轴盘(25)和摄像机(26)组成,侧柱(21)并行安装于船体(1)上,横杆(22)安装于侧柱(21)之间,框板(23)位于横杆(22)的下端,连接柱(24)设于横杆(22)与框板(23)之间,连接柱(24)的一端与横杆(22)连接,连接柱(24)的另一端通过轴件(3)与框板(23)活动连接,轴盘(25)安装于框板(23)另一端的板底,摄像机(26)安装于框板(23)另一端的板面;所述船体(1)的另一端设置视频数据传输机构(4),视频数据传输机构(4)由机盒(41)、视频编码器(42)、微处理器(43)、视频解码器(44)、电池(45)、第一电源线(46)、第二电源线(47)和天线(48)组成,机盒(41)安装于船体(1)上,视频编码器(42)、微处理器(43)、视频解码器(44)与电池(45)安装于机盒(41)内,电池(45)的正极端连接第一电源线(46)的一端,电池(45)的负极端连接第二电源线(47)的一端,第一电源线(46)与第二电源线(47)的另一端连接视频编码器(42)、微处理器(43)与视频解码器(44),天线(48)安装于机盒(41)外,天线(48)通过线路与视频解码器(44)的输出端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陆两栖无人船视频数据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轴件(3)由T型板座(31)、L型套管(32)、中轴(33)和转轮(34)组成,T型板座(31)的竖板端开设板槽(311),框板(23)的一端嵌入板槽(311)内,并通过螺丝固定,T型板座(31)的横板端开设轴孔(312),中轴(33)的一端插装于轴孔(312)内,L型套管(32)的一端套装于中轴(33)的另一端,并与T型板座(31)的横板端相接,L型套管(32)的另一端套装于连接柱(24)上,转轮(34)嵌入L型套管(32)的一端内,并转动安装于中轴(33)上,转轮(34)的轮面与L型套管(32) 的管壁紧密贴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陆两栖无人船视频数据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26)的输出端连接数据线(5),数据线(5)的一端伸入机盒(41)内,并与视频编码器(42)的输入端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陆两栖无人船视频数据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编码器(42)通过线路与微处理器(43)通信连接,微处理器(43)通过线路与视频解码器(44)通信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陆两栖无人船视频数据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轴盘(25)通过内置电机驱动旋转。

一种水陆两栖无人船视频数据传输装置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专利买卖交易资料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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