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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线锯辅助画圆装置

曲线锯辅助画圆装置

IPC分类号 : B27G23/00

申请号
CN201820583364.0
可选规格
  •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专利
  • 法律状态: 有权
  • 申请日: 2018-04-23
  • 公开号: 208148092U
  • 公开日: 2018-11-27
  • 主分类号: B27G23/00
  • 专利权人: 钦州学院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曲线锯辅助画圆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利用曲线锯切割圆形时精度不准、影响板材美观程度的问题。该装置包括主体,主体呈长条形,主体的中间位置开有沿其长度方向延伸的长槽,主体的上表面设有位于长槽两侧的刻度值,长槽的内侧面上还开有陷入主体内的导轨,导轨内往复直线运动曲线锯;所述主体的一端下表面上设有定位锥,所述主体上表面的刻度值以所述定位锥为基准点,所述定位锥插入待切割的板材上,所述主体以所述定位锥为圆心在所述板材上旋转;所述主体另一端的下表面上设有万向轮,所述万向轮将所述主体的端部支撑于所述板材上,所述主体在所述定位锥和万向轮的共同支撑作用下与所述板材相平行。

权利要求

1.曲线锯辅助画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所述主体呈长条形,所述主体的中间位置开有沿其长度方向延伸的长槽,所述主体的上表面设有位于所述长槽两侧的刻度值,所述长槽的内侧面上还开有陷入所述主体内的导轨,所述导轨内往复直线运动曲线锯;

所述主体的一端下表面上设有定位锥,所述主体上表面的刻度值以所述定位锥为基准点,所述定位锥插入待切割的板材上,所述主体以所述定位锥为圆心在所述板材上旋转;

所述主体另一端的下表面上设有万向轮,所述万向轮将所述主体的端部支撑于所述板材上,所述主体在所述定位锥和万向轮的共同支撑作用下与所述板材相平行。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曲线锯辅助画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万向轮通过竖直的螺栓螺纹连接于所述主体的下表面上,所述万向轮在所述螺栓的作用下高度可调。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曲线锯辅助画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的两个侧面上均设有气泡水平仪,两个所述的气泡水平仪在垂直方向上存在高度差,同时在所述长槽的延伸方向上也错位布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曲线锯辅助画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长槽延伸至所述主体位于万向轮的一端,所述万向轮的个数为两个并对称布置于所述长槽的两侧,两个所述的万向轮之间独立调节。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曲线锯辅助画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刻度值的范围为100-1000mm。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木工加工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曲线锯辅助画圆装置。

背景技术

曲线锯是一种常见的木工加工工具,其基本工作原理是利用上下快速运动的锯条来进行切割,能够切割出复杂的曲线造型。曲线锯在加工圆形时,首先要在板材上画出圆形线,然后工人沿着圆形线进行切割。在曲线锯进行圆形的切割时,一旦工人的手抖动,锯条容易移位,影响圆形的切割精度;同时,在板材上提前画上圆形线,影响板材的美观及后期的使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曲线锯辅助画圆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利用曲线锯切割圆形时精度不准、影响板材美观程度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曲线锯辅助画圆装置,包括主体,所述主体呈长条形,所述主体的中间位置开有沿其长度方向延伸的长槽,所述主体的上表面设有位于所述长槽两侧的刻度值,所述长槽的内侧面上还开有陷入所述主体内的导轨,所述导轨内往复直线运动曲线锯;

所述主体的一端下表面上设有定位锥,所述主体上表面的刻度值以所述定位锥为基准点,所述定位锥插入待切割的板材上,所述主体以所述定位锥为圆心在所述板材上旋转;

所述主体另一端的下表面上设有万向轮,所述万向轮将所述主体的端部支撑于所述板材上,所述主体在所述定位锥和万向轮的共同支撑作用下与所述板材相平行。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万向轮通过竖直的螺栓螺纹连接于所述主体的下表面上,所述万向轮在所述螺栓的作用下高度可调。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主体的两个侧面上均设有气泡水平仪,两个所述的气泡水平仪在垂直方向上存在高度差,同时在所述长槽的延伸方向上也错位布置。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长槽延伸至所述主体位于万向轮的一端,所述万向轮的个数为两个并对称布置于所述长槽的两侧,两个所述的万向轮之间独立调节。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刻度值的范围为100-1000mm。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画图装置利用定位锥将主体的一端对准在板材上,同时另一端通过万向轮将主体支撑起来,利用定位锥和万向轮的共同作用,确保主体与板材之间相平行。曲线锯往复直线运动在导轨内,根据需切割的圆形半径调整曲线锯的位置,确保曲线锯的锯片对准长槽两侧对应的刻度值,最后以定位锥为圆心旋转主体,曲线锯随着主体同步旋转,实现对板材的圆形切割。该实用新型的画图装置在切割圆形板材时,不必在板材上预画圆形线,保证了板材的美观程度,同时也大大提高了使用曲线锯切割圆形的精度和效率。

将万向轮通过竖直的螺栓螺纹连接于主体的下表面上,可以通过螺栓调节万向轮的高度,确保在定位锥和万向轮的共同作用下,主体保持与板材相平行的状态,确保切割圆形时的精度。

在主体的两个侧面上均设置气泡水平仪,可以通过这两个气泡水平仪实时观察主体的水平程度,进而有针对性地调节螺栓和万向轮的高度。而且这两个气泡水平仪在垂直方向上和长槽的延伸方向上均错位布置,能够更好更全面地反应主体的水平程度。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实施例的侧视示意图;

图3为图1所示实施例的俯视示意图;

图4为图1所示实施例的仰视示意图;

图5为图2的右视示意图;

图6为图2的左视示意图;

图中:1-主体;2-长槽;3-刻度值;4-导轨;5-定位锥;6-万向轮;7-气泡水平仪。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如图1至图6共同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曲线锯辅助画圆装置的一种实施例,该实施例包括主体1,所述主体1呈长条形,所述主体1的中间位置开有沿其长度方向延伸的长槽2,所述主体1的上表面设有位于所述长槽2两侧的刻度值3,刻度值3的范围一般设置为100-1000mm即可,所述长槽2的内侧面上还开有陷入所述主体1内的导轨4,所述导轨4内往复直线运动曲线锯(图中未示出)。

在主体1的一端下表面上设有定位锥5,所述主体1上表面的刻度值3以所述定位锥5为基准点,所述定位锥5插入待切割的板材上,所述主体1以所述定位锥5为圆心在所述板材上旋转。在主体1另一端的下表面上还设有万向轮6,所述万向轮6将所述主体1的端部支撑于所述板材上,所述主体1在所述定位锥5和万向轮6的共同支撑作用下与所述板材相平行。这样,曲线锯往复直线运动在导轨4内,根据需切割的圆形半径调整曲线锯在导轨4内的位置,确保曲线锯的锯片对准长槽2两侧对应的刻度值3,最后以定位锥5为圆心旋转主体1,曲线锯随着主体1同步旋转,实现对板材的圆形切割。该实用新型的画图装置在切割圆形板材时,不必在板材上预画圆形线,保证了板材的美观程度,同时也大大提高了使用曲线锯切割圆形的精度和效率。

该实施例中,长槽2一直延伸至所述主体1位于万向轮6的一端,所述万向轮6的个数为两个并对称布置于所述长槽2的两侧,两个所述的万向轮6之间独立调节。而且万向轮6是通过竖直的螺栓螺纹连接于所述主体1的下表面上,这样可以使得万向轮6在所述螺栓的作用下高度可调,确保在定位锥5和万向轮6的共同作用下,主体1保持与板材相平行的状态,确保切割圆形时的精度。

另外,在主体1的两个侧面上均设有气泡水平仪7,可以通过这两个气泡水平仪7实时观察主体1的水平程度,进而有针对性地调节螺栓和万向轮6的高度。而且这两个气泡水平仪7在垂直方向上和长槽2的延伸方向上均错位布置,能够更好更全面地反应主体1的水平程度。此外,气泡水平仪7为本技术领域较为常见的辅助装置,其结构在此不再赘述。

本实用新型曲线锯辅助画圆装置在使用时,包括如下顺序步骤:

S1.在待切割的板材上标记圆心;

S2.将长条形的主体平放于板材上,确保定位锥与圆心对准;

S3.将曲线锯的基座放置于导轨内,根据切割圆形的半径滑动调节曲线锯在导轨上的位置;

S4.启动曲线锯,将主体沿定位锥旋转一周,完成圆形的切割。

在上述步骤S2中,旋转主体下方万向轮上的螺栓,用于调节万向轮的高度,通过观察气泡水平仪将主体调整至与板材平行。在上述步骤S4中,需保持定位锥与板材上的圆心一直对准,同时保持曲线锯在导轨上的位置不变,这样才能切割出精度较高的圆形。

本实用新型的曲线锯辅助画圆装置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具有较高的切割精度,能够保证切割板材的美观程度,具有很好的实用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曲线锯辅助画圆装置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专利买卖交易资料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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