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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带有眼镜支架的防护面屏

一种带有眼镜支架的防护面屏

IPC分类号 : A41D13/11,G02C3/00

申请号
CN202022159054.6
可选规格
  •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专利
  • 法律状态: 有权
  • 申请日: 2020-09-28
  • 公开号: 211832959U
  • 公开日: 2020-11-03
  • 主分类号: A41D13/11
  • 专利权人: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带有眼镜支架的防护面屏,包括透明面屏和面屏支架,所述透明面屏为弧形热塑性薄膜;所述面屏支架由底座、左右支腿组成,通过底座与透明面屏相连,左右支腿末端设有卡扣,可通过卡扣安装在眼镜上。通过面屏支架的卡扣与眼镜相连,避免了传统防护面屏与眼镜不兼容、松紧带长时间佩戴不适的缺点,适合戴眼镜医护人员使用。

权利要求

1.一种带有眼镜支架的防护面屏,其特征在于,包括透明面屏和面屏支架,

所述透明面屏为弧形热塑性薄膜;

所述面屏支架由底座、左右支腿组成,通过底座与透明面屏相连,左右支腿一端与底座一体式相连,另一端设有卡扣,可通过卡扣安装在眼镜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眼镜支架的防护面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面屏厚度为0.1~1mm,材质为聚丙烯PVC、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碳酸酯P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中的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眼镜支架的防护面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面屏与面屏支架的连接方式为粘接、卡扣或螺丝连接中的一种或多种的组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眼镜支架的防护面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长度为1~1.5cm,宽度为0.5~1c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眼镜支架的防护面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支腿长度为2~4cm,左支腿外侧到右支腿外侧的距离宽度为1~1.5c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眼镜支架的防护面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面屏支架内部为中空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眼镜支架的防护面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面屏支架为透明,材质为聚丙烯PVC、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碳酸酯P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中的一种。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眼镜支架的防护面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面屏内外两侧均涂有抗菌防雾涂层。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用防护用品,特别涉及一种带有眼镜支架的防护面屏。

背景技术

防护面屏是指可以预防某些呼吸道传染性微生物传播,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的医用防护用品,对于抵抗新冠肺炎的一线医务人员来说,防护面屏是必不可少的个人防护装备,在新型冠状病毒的救治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防护面罩/防护面屏在诊疗操作中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和分泌物等喷溅时使用,例如发热门诊留观室、隔离病房工作人员,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可疑新冠肺炎患者转运人员,以及呼吸道标本采集人员等。

申请号为CN202020230022.8的中国专利申请公布了一种口咽、鼻咽拭子取样防护面屏,包括一张用于遮挡患者面部的透明树脂片,透明树脂片的中部设置一取样孔,透明树脂片上连接用于与患者头部固定的固定带。

申请号为CN202010096602.7的中国专利申请公布了一种防护面屏弯度调节方法及防护面屏,包括由可变形材料制成的面屏本体,用于固定于人体头部的头带,以及用于调整面屏本体弯度的调节机构。通过调节机构来对面屏本体弯度进行任意调整,使得使用者在使用时面屏本体的两侧能与人体头部贴近,从而为使用者的面部两侧也提供了保护。

但是以上两种防护面屏都是通过松紧带一起固定在人体头部,松紧带需要系在耳后,长时间佩戴后对耳后区域带来不适,同时透明面屏与人眼之间也空间十分有限,不适用于带有近视眼镜的医护人员使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以上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佩戴舒适,不与眼镜相冲突,适合戴眼镜医护人员使用的带有眼镜支架的防护面屏。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带有眼镜支架的防护面屏,包括透明面屏和面屏支架,所述透明面屏为弧形热塑性薄膜,以贴合面部,对医护人员提供更好的保护;所述面屏支架由底座、左右支腿组成,通过底座与透明面屏相连,左右支腿一端与底座一体式相连,另一端设有卡扣,可通过卡扣安装在眼镜上,实现与现有眼镜的兼容,避免了长时间佩戴时,传统松紧带系在耳后带来的不适感。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方案,所述透明面屏厚度为0.1~1mm,材质为聚丙烯PVC、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碳酸酯P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中的一种。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方案,所述透明面屏与面屏支架的连接方式为粘接、卡扣或螺丝连接中的一种或多种的组合。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底座长度为1~1.5cm,宽度为0.5~1c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左右支腿长度为2~4cm,左支腿外侧到右支腿外侧的距离宽度为1~1.5cm,既能使面屏与面部存在一定的空间,减少面屏对人面部的压迫感,保证呼吸顺畅,又能面屏重心不至于前移,造成与之相连的眼镜脱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方案,所述面屏支架内部为中空结构,以减轻面屏重量,减少人体负担。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方案,所述面屏支架为透明,材质为聚丙烯PVC、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碳酸酯P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中的一种,使面屏支架不影响佩戴者的人眼视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方案,所述透明面屏内外两侧均涂有抗菌防雾涂层,防止由于呼吸在面屏上产生雾气,影响视线,同时具备杀菌作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带有眼镜支架的防护面屏具有以下的增益效果:

(1)通过面屏支架的卡扣与眼镜相连,避免了传统防护面屏与眼镜不兼容、松紧带长时间佩戴不适的缺点,适合戴眼镜医护人员使用;

(2)透明面屏厚度小,只有0.1~1mm,面屏支架为中空结构,使得防护面屏重量轻,减轻佩戴负担,避免与之相连的眼镜脱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图2、图3为本实用新型与眼镜结合的示意图,

其中:1-透明面屏;2-面屏支架;21-底座;22-左右支腿;221-卡扣;3-眼镜。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参见附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带有眼镜支架的防护面屏,包括透明面屏1和面屏支架2,所述透明面屏1为弧形热塑性薄膜,材质为聚碳酸酯PC,厚度为0.5mm,内外两侧均涂有上海沪正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WKC-PC护目镜抗菌防雾擦涂液涂层,通过粘接与面屏支架2相连;所述面屏支架2由底座21、左右支腿22组成,为具有中空结构的聚碳酸酯PC注塑件,其中底座21长度为1.5cm,宽度为1cm;左右支腿22长度为3cm,左支腿外侧到右支腿外侧的距离宽度为1.5cm;面屏支架通过底座21与透明面屏1相连,左右支腿22一端与底座21一体式相连,另一端设有卡扣221,可通过卡扣221安装在眼镜上。

参见附图2,3,在使用时,将防护面屏的卡扣221安装在眼镜3的横梁上,然后再通过眼镜3佩戴到人体,实现对眼镜兼容的同时对人体面部进行保护。由于透明面屏1厚度薄,面屏支架2为中空结构,对防护面屏的重量进行了良好的控制,从而减轻了长时间佩戴后的疲劳,提高了佩戴舒适性。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一种带有眼镜支架的防护面屏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专利买卖交易资料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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