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平台_买专利_卖专利_中国高校专利技术交易-买卖发明专利上知查网

全部分类
全部分类
一种生产聚维酮碘溶液的反应装置

一种生产聚维酮碘溶液的反应装置

IPC分类号 : B01J19/18,B01J4/00,B01D24/10

申请号
CN202023078324.7
可选规格
  •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专利
  • 法律状态: 有权
  • 申请日: 2020-12-20
  • 公开号: CN214183090U
  • 公开日: 2021-09-14
  • 主分类号: B01J19/18
  • 专利权人: 江苏康世源药业有限公司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生产聚维酮碘溶液的反应装置,包括外壳,外壳空腔的内壁设置有探头,探头一侧设置有PH值检测装置本体,PH值检测装置本体的正面设置有报警灯,外壳的内壁设置有隔板,隔板的上表面设置有加热丝,外壳的一侧设置有过滤箱,过滤箱的内壁设置有过滤棉。本实用新型在溶液生产过程中,对装置内的溶液进行PH值检测,溶液的PH值超过设定数值时,报警灯进行闪烁报警,提醒工作人员,避免制作完成的溶液因PH值不稳定,所影响溶液的使用效果,在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加热丝对装置内的原料进行加热,增加原料溶解效果,溶解后的溶液到达过滤箱,过滤箱进行杂质过滤,避免成产出来的溶液中存在杂质的情况,提高溶液的品质。

权利要求

1.一种生产聚维酮碘溶液的反应装置,包括支撑腿(1)和外壳(2),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腿(1)的上表面与外壳(2)固定连接,所述外壳(2)的一侧开设有空腔,所述空腔的内壁固定连接有探头(3),所述探头(3)远离外壳(2)的一端设置有PH值检测装置本体(4),所述PH值检测装置本体(4)与外壳(2)固定连接,所述探头(3)与PH值检测装置本体(4)电性连接,所述PH值检测装置本体(4)的正面设置有报警灯(5),所述报警灯(5)与PH值检测装置本体(4)电性连接,所述报警灯(5)的下方设置有显示器本体(6),所述显示器本体(6)与PH值检测装置本体(4)电性连接,所述外壳(2)的内壁固定连接有隔板(7),所述隔板(7)中部开设有空腔,所述空腔的内壁转动连接有传动轴(8),所述传动轴(8)的下端设置有电机(9),所述传动轴(8)的上端固定连接有搅拌叶(10),所述隔板(7)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加热丝(11),所述外壳(2)的一侧设置有过滤箱(12),所述过滤箱(12)的内壁设置有过滤棉(1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产聚维酮碘溶液的反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2)的上表面开设有进料口(14),所述进料口(14)的上端设置有螺纹,所述螺纹表面螺纹连接有密封帽(1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产聚维酮碘溶液的反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纯净水管道(16),所述纯净水管道(16)的上表面设置第一阀门(17)。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产聚维酮碘溶液的反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2)的另一侧固定连接有出料管道(18),所述出料管道(18)的上表面设置有第二阀门(19),所述出料管道(18)远离外壳(2)的一端与过滤箱(12)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产聚维酮碘溶液的反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9)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电机架(20),所述电机架(20)与外壳(2)的内底壁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产聚维酮碘溶液的反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腿(1)的数量为四个,四个所述支撑腿(1)的下表面均固定连接有防滑垫(21),所述防滑垫(21)的材料为橡胶,所述防滑垫(21)的下表面设置有防滑纹。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产聚维酮碘溶液的反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箱(12)的背面设置有箱门(22),所述箱门(22)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合页(23),所述合页(23)远离箱门(22)的一端与过滤箱(12)固定连接,所述箱门(22)通过合页(23)与过滤箱(12)转动连接,所述箱门(22)的表面固定连接有把手。

一种生产聚维酮碘溶液的反应装置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专利买卖交易资料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动态评分

0.0

没有评分数据
没有评价数据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
复制
用户中心
我的足迹
我的收藏

您的购物车还是空的,您可以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在线留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