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便携式PVC管切断钳,包括两个直板,且两个所述直板为上下设置,两个所述直板一侧均设有钳片,且所述钳片与直板之间设有卡接机构,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通过连接杆、螺纹套、螺纹杆、蜗轮、蜗杆、手摇轮、转动齿轮、限位齿轮、T形杆、第二弹簧、U形握把和防滑套之间的相互配合可以使得两个钳片相对移动从而对管材进行切断,便于施力,使用效果好,通过第一滑块、第一滑槽、竖杆、限位板、第一弹簧和拉板之间的相互配合便于对钳片进行拆卸和更换,操作简单。
权利要求
1.一种便携式PVC管切断钳,包括两个直板(1),且两个所述直板(1)为上下设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直板(1)一侧均设有钳片(2),且所述钳片(2)与直板(1)之间设有卡接机构,所述直板(1)的右侧设有侧板(3),且所述侧板(3)的右侧固定连接有U形板(4),所述U形板(4)的内腔靠近顶部与底部处均设有螺纹套(5),两个所述螺纹套(5)的内腔共同贯穿设有螺纹杆(6),所述U形板(4)的顶部与底部均固定连接有第一轴承,且所述螺纹杆(6)的上下两端分别插接在相邻的第一轴承内腔,两个所述螺纹套(5)的左侧均固定连接有连接杆(7),所述侧板(3)上开设有与连接杆(7)相互匹配的开槽,两个所述连接杆(7)的左端均贯穿开槽内腔,并分别与相邻的直板(1)固定连接,所述螺纹杆(6)上设有传动机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PVC管切断钳,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机构包括第一滑块(15),且所述第一滑块(15)固定连接在钳片(2)的顶部中间位置处,所述直板(1)的底部开设有第一滑槽(16),且所述第一滑块(15)活动连接在第一滑槽(16)的内腔。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便携式PVC管切断钳,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块(15)的顶部开设有第一盲孔,且所述第一盲孔内腔插接有竖杆(17),所述直板(1)上靠近左侧处开设有空腔,且所述空腔顶部与底部均开设有通孔,所述空腔内腔靠近底部处设有限位板(18),所述竖杆(17)的顶端贯穿相邻通孔、限位板(18)和相远离的通孔内腔,延伸至直板(1)的外侧,并固定连接有拉板(12),所述竖杆(17)的外侧套设有第一弹簧(20),且所述第一弹簧(20)的两端分别与空腔内腔侧壁和限位板(18)固定连接。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PVC管切断钳,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包括蜗轮(8),且所述蜗轮(8)套设在螺纹杆(6)的外侧中间位置处,所述蜗轮(8)的后侧啮合有蜗杆(9),所述U形板(4)的右侧固定连接有第二轴承,且所述蜗杆(9)的右端贯穿第二轴承内腔,并固定连接有手摇轮(10)。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便携式PVC管切断钳,其特征在于:所述蜗杆(9)的外侧靠近右端处套设有转动齿轮(11),且所述转动齿轮(11)的顶部啮合有限位齿轮(21),所述限位齿轮(21)的左侧靠近底部处固定连接有第二滑块(22),所述U形板(4)的右侧靠近顶部处开设有第二滑槽(23),且所述第二滑块(22)活动连接在第二滑槽(23)的内腔,所述限位齿轮(21)上靠近顶部处开设有穿孔,且所述穿孔内腔贯穿设有T形杆(24),所述第二滑槽(23)的内腔左侧靠近顶部处开设有第二盲孔,且所述T形杆(24)T形结构较长的一端插接在第二盲孔内腔,所述T形杆(24)的外侧套设有第二弹簧(19),且所述第二弹簧(19)的左右两端分别与限位齿轮(21)和T形杆(24)固定连接。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PVC管切断钳,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螺纹套(5)的内腔均开设有内螺纹,且两个所述内螺纹方向相反,所述螺纹杆(6)通过两个内螺纹分别与两个螺纹套(5)活动连接。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PVC管切断钳,其特征在于:所述U形板(4)的顶部与底部均固定连接有U形握把(13),且所述U形握把(13)的外侧套设有防滑套(14)。
一种便携式PVC管切断钳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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