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B22F9/22; B22F1/00; C30B29/60; C01B13/14; C01G49/06; C01G53/04; C01G51/04; C01G3/02; C01G49/00; B82Y30/00; B82Y40/00
专利摘要
本发明是一种气溶胶辅助制备单晶纳米颗粒的方法,属于无机纳米材料领域。以反相微乳作为反应体系,有机溶剂为连续相,以金属前驱体的水溶液作为分散相,通过加入表面活性剂形成油包水型微乳体系,继而通过共沸精馏的方式除去体系中的水,得到金属前驱体纳米颗粒。然后将其分散在有机溶剂中形成溶胶并雾化为气溶胶,所得气溶胶液滴直接或经过微波辐照进入放有碱金属卤化物的管式炉得到碱金属卤化物包裹纳米金属或金属氧化物的核壳结构颗粒。最后对上述包裹型颗粒进行适当热处理,即可得到所需的金属或金属氧化物单晶纳米颗粒。本发明还具有应用范围广、操作简单和成本低廉等优势,适用于众多金属、合金和金属氧化物纳米颗粒的制备。
专利附图
一种气溶胶辅助制备单晶纳米颗粒的方法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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