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用于近视治疗的角膜塑形镜,包括:镜片本体,所述镜片本体包括:中央矫正部,用于矫正眼球的中央部分;周边延伸部,用于覆盖眼球的周边部分;边缘接触部,用于接触眼球的周边部分;其中,所述周边延伸部设置在所述中央矫正部和所述边缘接触部之间;所述中央矫正部被构造为相对中心轴线的对称结构并且设有若干贯穿其内侧及外侧的中央区通孔,所述中央区通孔相对所述中心轴线倾斜设置。本申请的有益之处在于提供了一种结构合理且能更好的实现矫正效果的用于近视治疗的角膜塑形镜及其清洗装置。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近视治疗的角膜塑形镜,包括:镜片本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镜片本体包括:
中央矫正部,用于矫正眼球的中央部分;
周边延伸部,用于覆盖眼球的周边部分;
边缘接触部,用于接触眼球的周边部分;
其中,所述周边延伸部设置在所述中央矫正部和所述边缘接触部之间;
所述中央矫正部被构造为相对中心轴线的对称结构并且设有若干贯穿其内侧及外侧的中央区通孔,所述中央区通孔相对所述中心轴线倾斜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近视治疗的角膜塑形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央区通孔孔径的取值范围为0.15mm至0.27mm。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近视治疗的角膜塑形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央区通孔与所述中心轴线所成的夹角定义为中央倾角;越远离所述中心轴线的所述中央区通孔的中央倾角越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近视治疗的角膜塑形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央区通孔的中央倾角与所述中央区通孔的内侧孔口到所述中心轴线的距离构成线性关系。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近视治疗的角膜塑形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央区通孔的中央倾角A=30+0.5R,其中,所述A为角度数,所述R为所述中央区通孔的内侧孔口距离中心轴线的距离,所述R值的单位为毫米。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意一项所述的用于近视治疗的角膜塑形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央矫正部包括:中央外弧面和中央内弧面,所述中央外弧面为正向弧面;所述中央内弧面为反向弧面;所述中央内弧面的最大曲率半径大于等于所述中央外弧面的最大曲率半径。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意一项所述的用于近视治疗的角膜塑形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周边延伸部设有若干贯穿其内侧及外侧的周边区通孔。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近视治疗的角膜塑形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周边区通孔平行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近视治疗的角膜塑形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周边区通孔相对所述中心轴线倾斜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近视治疗的角膜塑形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周边区通孔与所述中央区通孔的孔径相同。
用于近视治疗的角膜塑形镜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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