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平台_买专利_卖专利_中国高校专利技术交易-买卖发明专利上知查网

全部分类
全部分类
一种自平衡式暖体假人

一种自平衡式暖体假人

IPC分类号 : G01M99/00,G01N25/00

申请号
CN202022931559.X
可选规格
  •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专利
  • 法律状态: 有权
  • 申请日: 2020-12-08
  • 公开号: 213516371U
  • 公开日: 2021-06-22
  • 主分类号: G01M99/00
  • 专利权人: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自平衡式暖体假人,模拟端坐的人体并在暖体假人内部设置内部发热系统和空气动力系统实现自身热平衡,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暖体假人可以实现恒功率95W及人体表面恒温功能,暖体假人的恒温精度值取决于假人所处的空调房间温度值以及假人周围的风场情况,最大精度为±1.5℃。最重要的是,本假人为热量自平衡式假人,无需外部额外的复杂控制系统即可达到恒功率和恒温的目的。

权利要求

1.一种自平衡式暖体假人,其特征在于,包括内部中空的暖体假人本体以及设置在暖体假人本体内的内部发热系统和空气动力系统,所述暖体假人本体呈端坐状,所述暖体假人本体包括假人头部(1)、假人胸体(2)和假人腿部(3),所述假人胸体(2)和假人腿部(3)上开有小孔(17),所述内部发热系统用于模拟人体发热,所述空气动力系统用于实现暖体假人本体头部恒定风速的空气流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平衡式暖体假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部发热系统包括多个灯泡,所述灯泡分别设置在假人头部(1)、假人胸体(2)和假人腿部(3)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平衡式暖体假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假人胸体(2)的背面、左面和右面均开有两排小孔(17),所述假人腿部(3)开有单排所述小孔(17),所述小孔(17)用于假人内外空气进行热交换与质交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平衡式暖体假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动力系统包括多个风机(12),所述风机(12)分别设置在假人头部(1)、假人胸体(2)和假人腿部(3)内,所述风机(12)风向向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平衡式暖体假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假人头部(1)、假人胸体(2)和假人腿部(3)通过法兰(11)连接成暖体假人本体,所述暖体假人本体的表皮由钣金件制作,所述表皮内侧设置有橡塑保温棉,所述假人肩部设置两层橡塑保温棉。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平衡式暖体假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假人头部(1)包括固定头部和可拆卸头顶盖(4),所述固定头部内设置有5w灯泡(8),所述5w灯泡(8)外部设置有双层铝箔灯罩(9)。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平衡式暖体假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假人胸体(2)顶部设置有法兰(11),所述法兰(11)用于实现假人胸体(2)和假人头部(1)的连接;所述假人胸体(2)上半段内置风机(12);所述假人胸体(2)下半段内置有两个大小相等的法兰(11),所述法兰(11)对称设置,所述法兰(11)用于连接所述假人腿部(3);所述两个法兰(11)中间设置有40W灯泡(15)。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平衡式暖体假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假人腿部(3)共两条,每条所述假人腿部(3)均包括假人大腿(5)、假人膝盖(6)和假人小腿(7),所述假人大腿(5)内设置有一风机(12);所述假人小腿(7)上段内置有一5W灯泡(8),所述假人小腿(7)下段内置有一15W灯泡(16),所述15W灯泡(16)倒置设置,所述灯泡外部设置有双层铝箔灯罩(9)。

9.根据权利要求6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自平衡式暖体假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泡放置在灯泡支撑梁(10),所述灯泡支撑梁(10)与所述暖体假人本体通过铆钉(14)固定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7和8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自平衡式暖体假人,其特征在于,所述风机(12)放置在风机支撑梁(13)上,所述风机支撑梁(13)和所述暖体假人本体通过铆钉(14)固定连接。

一种自平衡式暖体假人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专利买卖交易资料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动态评分

0.0

没有评分数据
没有评价数据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
复制
用户中心
我的足迹
我的收藏

您的购物车还是空的,您可以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在线留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