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平台_买专利_卖专利_中国高校专利技术交易-买卖发明专利上知查网

全部分类
全部分类
一种植物组织培养用恒温培养箱

一种植物组织培养用恒温培养箱

IPC分类号 : C12M3/00,C12M1/38,C12M1/34

申请号
CN202122402299.1
可选规格
  •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专利
  • 法律状态: 有权
  • 申请日: 2021-10-07
  • 公开号: CN216192388U
  • 公开日: 2022-04-05
  • 主分类号: C12M3/00
  • 专利权人: 黄义奎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植物组织培养用恒温培养箱,包括箱体,所述箱体内腔两侧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连接有导板,所述导板的内腔活动连接有滑动块,所述滑动块相对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置物板,箱体内腔顶部的左侧固定连接有制热板,箱体内腔顶部的右侧固定连接有加湿板。本实用新型通过箱体、导板、滑动块、置物板、制热板、加湿板、主控箱、机箱、第一弹簧、缓冲箱、固定箱、滑槽、滑杆、第二弹簧、滑块、活动板、缓冲板、凹槽、固定杆、移动块、斜面板、第三弹簧、防护盒、梯形块和防护门的配合,使恒温培养箱可以通过防护机构缓冲掉来自外力产生的撞击力,以此实现了恒温培养箱具备防护功能的目的,提高了恒温培养箱的实用性。

权利要求

1.一种植物组织培养用恒温培养箱,包括箱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内腔两侧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连接有导板(2),所述导板(2)的内腔活动连接有滑动块(3),所述滑动块(3)相对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置物板(4),所述箱体(1)内腔顶部的左侧固定连接有制热板(5),所述箱体(1)内腔顶部的右侧固定连接有加湿板(6),所述箱体(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主控箱(7),所述箱体(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机箱(8),所述机箱(8)底部的四角均固定连接有第一弹簧(9),所述第一弹簧(9)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缓冲箱(10),所述箱体(1)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箱(11),所述固定箱(11)内腔相对一侧的顶部和底部均开设有滑槽(12),所述滑槽(12)的内腔固定连接有滑杆(13),所述滑杆(13)的表面套设有第二弹簧(14),所述滑杆(13)的表面活动连接有滑块(15),所述滑块(15)相反的一侧均通过活动块活动连接有活动板(16),所述活动板(16)远离滑块(15)的一侧通过活动块活动连接有缓冲板(17),所述固定箱(11)内腔相对一侧的顶部和底部均开设有凹槽(18),所述凹槽(18)的内腔固定连接有固定杆(19),所述固定杆(19)的表面活动连接有移动块(20),所述移动块(20)相反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斜面板(21),所述斜面板(21)相对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三弹簧(22),所述固定箱(11)内腔相对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防护盒(23),所述第三弹簧(22)与防护盒(23)贯穿连接,所述缓冲板(17)相对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梯形块(24),所述梯形块(24)的表面与斜面板(21)的表面活动连接,所述箱体(1)的正面设置有防护门(2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植物组织培养用恒温培养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门(25)的正面设置有观察窗(26),所述观察窗(26)的内壁固定连接有透明玻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植物组织培养用恒温培养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箱(10)底部的四角均固定连接有支撑块(27),所述支撑块(27)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稳定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植物组织培养用恒温培养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箱(10)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把手(28),所述把手(28)的表面设置有防滑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植物组织培养用恒温培养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内腔两侧的顶部均固定连接有照明灯(29),所述照明灯(29)的表面设置有防护壳。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植物组织培养用恒温培养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内腔两侧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连接有限位板(30),所述限位板(30)的顶部与置物板(4)的底部活动连接。

一种植物组织培养用恒温培养箱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专利买卖交易资料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动态评分

0.0

没有评分数据
没有评价数据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
复制
用户中心
我的足迹
我的收藏

您的购物车还是空的,您可以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在线留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