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G08G1/01,H05K7/20,H05K5/02,G06K9/00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基于人脸检测的智能交通用非机动车头盔佩戴检测装置,包括非机动车道,所述机动车道后端的左侧固定安装有主立杆,所述主立杆上部的前端固定连接有连接横杆,所述主立杆的右侧位于机动车道的前后两端固定安装有辅立杆,所述辅立杆的上端位于机动车道的前侧固定安装有前安装板,所述辅立杆的上端位于机动车道的后侧固定安装有后安装板。该基于人脸检测的智能交通用非机动车头盔佩戴检测装置,依据佩戴头盔后会遮挡人脸面部部分五官的特性,通过人脸识别装置可初步判定骑行人员未佩戴头盔,而佩戴头盔与未佩戴头盔根据超神波穿透与折射的的不同进一步精确识别,进而大大提高了该检测装置的检测精度。
权利要求
1.一种基于人脸检测的智能交通用非机动车头盔佩戴检测装置,包括非机动车道(1),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动车道(1)后端的左侧固定安装有主立杆(2),所述主立杆(2)上部的前端固定连接有连接横杆(3),所述主立杆(2)的右侧位于机动车道(1)的前后两端固定安装有辅立杆(4),所述辅立杆(4)的上端位于机动车道(1)的前侧固定安装有前安装板(5),所述辅立杆(4)的上端位于机动车道(1)的后侧固定安装有后安装板(6),所述前安装板(5)的后端固定安装有超声波发射器(7),所述后安装板(6)的前端固定安装有超声波接收器(8),所述超声波发射器(7)与超声波接收器(8)相适配,所述连接横杆(3)的下端位于机动车道(1)的正上方固定安装有人脸识别装置(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检测的智能交通用非机动车头盔佩戴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脸识别装置(9)的前侧位于连接横杆(3)的下端固定安装有补光灯(10),所述人脸识别装置(9)的后侧位于连接横杆(3)的下端固定安装有抓拍摄像头(1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检测的智能交通用非机动车头盔佩戴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动车道(1)的后侧位于辅立杆(4)的右侧固定安装有控制箱(12),所述控制箱(12)的上端固定安装有防水箱盖(1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检测的智能交通用非机动车头盔佩戴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箱(12)内部的下部固定安装有电路板(14),所述电路板(14)上端的左侧固定安装有单片机模块(15),所述单片机模块(15)的右侧位于电路板(14)的上端固定安装有信号处理器(16),所述信号处理器(16)的右侧位于电路板(14)的上端固定安装有继电器(17)。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检测的智能交通用非机动车头盔佩戴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箱(12)上部的左右两端贯穿设置有散热孔(18),所述散热孔(18)的内侧位于控制箱(12)的内部固定安装有防水隔板(19),所述防水隔板(19)的上端固定设置有导风头(20),所述防水隔板(19)的下端固定设置有导水口(21),所述导水口(21)的外端延伸至控制箱(12)的外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检测的智能交通用非机动车头盔佩戴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箱盖(13)的下端位于控制箱(12)的内部固定连接有连接架(22),所述连接架(22)的下端固定安装有散热电机(23),所述散热电机(23)左端的传动端固定安装有散热扇(24),所述散热扇(24)位于导风头(20)之间。
一种基于人脸检测的智能交通用非机动车头盔佩戴检测装置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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