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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设施保护装置

海底设施保护装置

IPC分类号 : F16L57/00,H02G9/00

申请号
CN201921357295.2
可选规格
  •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专利
  • 法律状态: 有权
  • 申请日: 2019-08-20
  • 公开号: 210566988U
  • 公开日: 2020-05-19
  • 主分类号: F16L57/00
  • 专利权人: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海底设施保护装置,属于海底设施防冲刷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海底设施保护装置,包括格栅载体和设置在格栅载体上的仿生草。格栅载体用于放置在海底,由于格栅载体具有一定的重量,将格栅载体放入海底后,格栅载体可以被海底的泥沙等沉积物掩埋。当海底水流较大时,设置于格栅载体上的仿生草可以随海底的水流飘动,通过自身运动降低水流速度,减小水流的携沙能力,结合格栅载体的格栅结构,使格栅载体周围的泥沙不易被水流带走,且可以促进格栅载体附近的泥沙淤积,达到长久防冲刷的效果。

海底设施保护装置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专利买卖交易资料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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