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C02F1/62I,C02F1/58I,C12P13/00I,C12P7/02I,C22B7/00I,C22B11/00I,C22B34/32I,C22B23/00I,C22B13/00I,C22B17/00I,C22B15/00I,B09C1/10I,C02F101/22N,C12R1/07N
专利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利用芽孢杆菌胞外聚合物对金属资源回收与利用的方法,涉及资源利用与回收技术领域。本发明包括芽孢杆菌属微生物的提取,通过以下步骤提取:S1:采用固体培养基对芽孢杆菌进行活化培养后,接种至PH值为7‑8的液体发酵培养基中,在23‑25℃环境下发酵培养,得到微生物发酵液;S2:将所述微生物发酵液置于5‑7℃环境中进行离心,取上层清液过滤,滤液冷冻干燥后制得EPS粉末;所述EPS粉末包括s‑EPS粉末、LB‑EPS粉末、TB‑EPS粉末;本发明利用前述的芽孢杆菌属微生物胞外聚合物对废水和/或土壤中的重金属离子以及稀贵金属进行回收和/或降解和/或转化;以实现开发一种生态友好的方法,对重金属、稀贵金属进行资源化处理与回收的目的。
权利要求
1.一种资源化回收重金属和稀贵金属的方法一种资源化回收重金属和稀贵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芽孢杆菌属微生物的提取,通过以下步骤提取:
S1:采用固体培养基对芽孢杆菌进行活化培养后,接种至PH值为7-8的液体发酵培养基中,在23-25℃环境下发酵培养,得到微生物发酵液;
S2:将所述微生物发酵液置于5-7℃环境中进行离心,取上层清液过滤,滤液冷冻干燥后制得EPS粉末;
所述EPS粉末包括s-EPS粉末、LB-EPS粉末、TB-EPS粉末;
采用所述芽孢杆菌属微生物的EPS粉末对废水和/或土壤中的重金属离子以及稀贵金属进行回收和/或降解和/或转化;
所述EPS粉末在24~28℃条件下对所述重金属离子以及稀贵金属进行回收和/或降解和/或转化,反应完成后,将样品在4-8℃条件下8000~10000r/s离心处理,取下层产物的固体用乙醇洗涤,即得回收产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资源化回收重金属和稀贵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制备得所述s-EPS粉末;
取所述步骤S2离心后的下层产物利用去离子水再悬浮制得水悬浮液,将所述水悬浮液置于5-7℃环境中进行离心,取上层清液,冷冻干燥后制得LB-EPS粉末。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资源化回收重金属和稀贵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取所述悬浮液离心后的下层产物,与2%-6%EDTA按照1:1混合制得溶剂悬浮液,在5-7℃条件下振荡混合,随后在5-7℃环境下,将所述溶剂悬浮液进行离心,取上层清液利用微孔滤膜过滤后,冷冻干燥后制得TB-EPS粉末。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资源化回收重金属和稀贵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体培养基采用固体Luria-Bertani培养基,所述液体发酵培养基通过Luria-Bertani液体培养基调节PH值后高温灭菌制得。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资源化回收重金属和稀贵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温灭菌温度为100-121℃,高温灭菌时间为30-40min。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资源化回收重金属和稀贵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中采用分子截留量为 100-14000kDa的透析袋过滤。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资源化回收重金属和稀贵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1中的活化培养时间为24-48h,发酵培养时间为24-36h。
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资源化回收重金属和稀贵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中的离心转述为3000-8000r/min,离心时间30min。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资源化回收重金属和稀贵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悬浮液的离心速度为8000-15000r/min,离心15min;所述溶剂悬浮液的振荡混合条件为180-200r/min,振荡3h,其离心速度为15000-20000r/min,离心20min。
利用芽孢杆菌胞外聚合物对金属资源回收与利用的方法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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